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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掌称快”后的思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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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04
第8版()
专栏:

“抚掌称快”后的思索
何北仁
王仲伏法,人们在抚掌称快之余,不免又有所思索,有所探询;因为有些尚未释疑的问题,还没有看到应有的答案。
王仲“贪胆包天”,肆行无忌,把个海丰县糟害得“社会秩序混乱,走私成风”,时间持续了达一年有余,负有领导监督责任的机关、领导们,难道对此竟无一丝目睹耳闻?还是另有其它原因?
王仲公然从缉私仓库里掠取走那样大量的赃物,借用的三个名目之一,便是“照顾领导”。这被“照顾”了的“领导”究系何人?是怎样受到“照顾”的?其性质如何?公布于众的王仲侵吞、受贿的财物,折价共计六万九千多元。那么,未曾计入公布的经王仲之手流走的那“照顾”费,当地人称作“不正之风费”的,又该有多少?这些属不属于社会主义的国家财产?应不应依法追回?
王案的始终,王仲的态度都“极为恶劣”,情节又“特别严重”,并因此获得了从严惩处,这自然是应该的。但王仲的态度之所以“极为恶劣”,除了应由他自己负其主要责任之外,难道同他曾“照顾领导”,从而也受到了“领导照顾”没有关系?他先是有恃无恐,继而又恐而有恃,最后才落得有恐无恃的下场。那么他所恃何在?手里是否曾经握有什么足以挟人的“免死牌”?王案从揭发、立案、侦破、逮捕、直到审理、处决,何以长达一年之久?其中有些什么曲曲折折、拖泥带水的情事?
“秋风未动蝉先觉”。正是王案将发未发之际,王仲居然“金蝉脱壳”,上调地区主持政法工作去了,参与犯罪的他的老婆、子女、女婿,也都先后被安插进了政法部门,形成了一种“王仲没问题,全家往上提”的假象。王仲权力再大,也是不能自己把自己提上去的呀?
人们提出这些疑问,并非无端猜疑,更不是认为“洪洞县里没有好人”。不,人们看得清楚,海丰县从群众到领导干部,从党外到党内,都有大大的好人。王案的被揭发、侦破,就是靠了这些虽遭严重打击仍坚持斗争的好人。人们提出这些问题,也并非有意“矛头向上”,更不是“搞出个大的才解气”。不,人们不难看清,王案的彻查,人犯的逮捕、审理、处决,都是得到了各级领导、直到中央的坚决支持的。王仲的伏法,人心之所以大快,不正是因为从党纪、国法的伸张中,人们看到了党和国家领导的决心,从而增强了信心吗?不妨说,这些问题的提出,正是这种信心增强的表现。人们提出这些问题,也并非冀求株连不已,更不是主张斩尽杀绝。党有明规,法有明条,人们求的是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而其最终目的还正是为了能够获致长治久安。人们也完全明白,对少数人严惩的目的,仍然还是为了对较多的人进行有力的教育。
人们所以提出这些问题,是完全为了维护法纪的威严,不过是依事究理,依理详情,想求个水落石出而释疑。法贵公正严明。一案之决,清如水、明似镜,才能使人了然无疑。否则,难免使人留有“不清不明,很难公平”的疑窦。王仲伏法自然是罪有应得,但人们也不禁要问,那些受了“照顾”而同情甚至纵容庇护过王仲的人,是否还有人尚未受到应有的追究?他们之中,是否还有若无其事,稳坐钓鱼台的呢?
中共广东省委已就王仲事件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认真吸取教训,坚决同违反和破坏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作斗争,给了人们以期望。对上述种种疑问,人们希望也能见到个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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