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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物资局长会议决定改革物资管理体制 以城市为中心合理组织物资流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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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05
第2版()
专栏:

全国物资局长会议决定改革物资管理体制
以城市为中心合理组织物资流通
本报讯 记者王黎江、丁根喜报道:为进一步做好物资供应工作,把经济搞活,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物资局长会议决定,要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物资管理体制,打破原来按地区、部门供应物资的分割状态,以城市为中心合理组织物资流通,真正做到货畅其流,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的需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物资部门对物资管理体制进行了一些改革,初步搞活了物资流通。但现行物资管理体制存在的条块分割、环节较多、周转缓慢、流通不畅等弊病,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为此,参加会议的各省、市、自治区的物资局长一致提出,当前改革物资管理体制,要以全国二百多个城市为中心,按照经济区域的合理流向组织物资流通,形成一个科学的物资流通网络。会议确定,凡是中央和省属企业下放到市的,物资的分配和供应,要相应下放到市;对于没有下放的企业一般采取划转分配指标,由企业所在城市的物资部门统一组织供应。
为了做好以城市为中心就地就近供应物资的工作,各地代表一致同意改革订货办法,扩大地区订货,在每年国家物资局召开全国订货会议前,先由各省、市、自治区召开地区订货会议,使大量当地需要的物资能够就地就近解决。同时,还要逐步扩大物资定点供应的范围,凡具备直达供应条件的,都要由生产单位把物资直接供应到用户,尽量减少流通环节,加速物资周转。
会议认为,要实现以城市为中心组织物资流通,国家物资部门必须加强宏观指导,切实搞好全社会的物资平衡;要及时掌握全社会物资的供需动态,搞好预测,为各地物资部门和企业提供信息,指导生产和经营,以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益。会议还强调,各地物资部门特别要注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物资的配套承包供应工作,切实保证国家重点生产企业和建设项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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