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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六届全国人大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台湾省出席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协商选举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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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06
第4版()
专栏:

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六届全国人大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台湾省出席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协商选举方案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今天下午通过了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台湾省出席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方案。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规定,直接分配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少数民族代表为三百一十九名,加上分配给中央机关提名的二十六名少数民族代表候选人,共三百四十五名,占全国人大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十一点五。
分配方案规定,对民族比较多、人口比较少的广西、贵州、云南、西藏、新疆等省、自治区共增加四十五个代表名额,对人口少的三十个少数民族各分配一个代表名额,这就保证了全国每个少数民族至少有一名代表。根据历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情况,在统一分配的少数民族代表名额以外,还会有一些少数民族人士被选为代表。因此,实际选举的少数民族代表,人数将多于三百四十五人。
台湾省出席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方案规定,台湾省暂时选举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三名,由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人民解放军的台湾省籍同胞中选出;选举办法是,由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人民解放军的台湾省籍同胞派代表来北京协商选举产生。协商选举会议于四月十日左右在北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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