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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通社受权发表声明 美国取消给罗最惠国待遇违反国际法准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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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08
第7版()
专栏:

罗通社受权发表声明
美国取消给罗最惠国待遇违反国际法准则
新华社布加勒斯特3月5日电 罗马尼亚通讯社3月5日就美国总统里根宣布将于1983年6月30日取消给罗最惠国待遇的意图受权发表声明指出:“由于罗马尼亚实施关于移居国外公民必须向国家偿付教育费的法令,美国打算取消给罗马尼亚最惠国待遇是违反国际准则和罗美两国人民利益的。”
声明说,美国“采取这一措施是毫无道理的,是美国对罗马尼亚施加的一种压力和对它内政的干涉”,是罗马尼亚所“不能接受的”。
声明指出,罗马尼亚政府为教育支出了经费,因此,受教育者毕业后有义务到所分配的岗位上工作,如果要离开国家理应偿还教育费。这一规定纯属罗马尼亚国家主权,与罗美关系毫不相干。罗马尼亚的法律“不能也不应成为其他国家讨论的对象和对罗马尼亚施加压力并干涉其内政的理由”。声明指出,“根据相互原则,美国实施这样的措施将迫使罗马尼亚采取相应的措施。”
声明最后强调,罗马尼亚决心在平等、尊重独立和互利的条件下为扩大和发展同美国和世界各国的政治接触、贸易交流和经济合作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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