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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对待揭发问题的同志公平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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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12
第5版()
专栏:调查汇报

这样对待揭发问题的同志公平吗?
本报记者 金德龙 本报通讯员 谭德初
我们来到门头沟区了解董树林信中反映的问题时,第二调查组副组长于成明同志对我们说,刘素敏、董树林反映区物资局问题的第一封信是在1981年8月5日,而刘素敏的工作调动在同年8月1日。两届调查组组长、区计委主任李琏同志也告诉记者,对刘素敏不存在打击报复问题。
我们当即翻阅了保存在区委纪委的刘、董二人的全部揭发信,果然没有找到署名“群声”和“伊群”的来信。但是,两个调查组的调查汇报竟也没有写明刘、董二人开始写信的准确日期。这是无意的疏忽吗?我们曾花费很大的力气,想找到这两封信。但是,这两封信却不翼而飞了。刘素敏、董树林究竟在何时写的信呢?我们顺藤摸瓜调查下去。从第一调查组副组长、区物资局局长倪维勋和第一调查组成员王家甡同志那里得知,他们都在刘、董揭发材料的专集中,看见过刘、董夫妇在1981年7月写的那两封信。而且这两封信是由区委书记和区长批转给李琏同志查办的。然而,当时李琏同志并没有查处区物资局的问题。
为什么不去查处呢?难道区物资局的某些领导人没有什么问题可查吗?后来的调查证明,当然不是的。原物资局副局长冯敏全为了给亲属建私房,白白拉走一卡车木料和苇箔;他用的3卡车砂子,只付了1元钱。为了建房备料,冯敏全、建材公司经理杨俊廷等人还无偿地调用局里的汽车,司机和装卸工的工资、奖金都由单位支付。可是他们这种侵占国家资财的行为,竟得到了一些领导人的批准!
1981年6月,建材公司盘点货物时,发现上半年亏损玻璃49箱、木材近10立方米、空心砖近7,000块,价值近万元。尽管有人认为这次盘点不准确,但物资丢失被盗却是公认的。
这些货物究竟如何丢失被盗的呢?两个调查组认为,这是由于制度不严、管理不善造成的。记者来不及翻看建材公司的所有账目,只是查对了1981年的玻璃业务账,发现这一年12月16日,建材公司曾花费2,000余元购买了本单位的20箱玻璃。当我们询问这批玻璃的下落时,经理杨俊廷说,这批玻璃已转入公司门市部零售了。由公司仓库转入门市部零售的玻璃,过去都是使用内部调拨单,采用转账的形式。为何这批玻璃偏偏要以“购买”的形式转入门市部呢?而且,这批玻璃是真的转入门市部了吗?随后,我们翻遍了建材公司门市部的玻璃入库单,没有找到任何有关单据。据建材公司仓库保管员讲,公司领导人只是将这批玻璃的提货单交给她,并没有从仓库里取走这批玻璃。那么,这批玻璃究竟哪里去了?
1981年7月,刘素敏、董树林将物资局的问题,向有关领导同志写信反映。此后,刘素敏的日子就难过了。7月31日,区物资局决定成立下乡下厂服务队,建材公司唯一的业务开票员刘素敏被确定为服务员。8月1日,建材公司党支部书记吴国起正式通知了她。这时,刘素敏尽管身患眩晕症、低血糖、贫血和低血压等病,还是同意了。但是,后来听说这次下乡下厂,不象以前那样用汽车送,而是让她骑自行车去东奔西走。刘素敏感到身体难以支撑,便向副局长冯敏全提出调换工作的要求,但遭到了拒绝。刘素敏意识到这是打击报复的开始。她对吴国起说:“你们这样干,就是打击报复。我要上告!”当时,刘素敏的口袋里正揣着病假证明(据她说是为了防止有人毁掉病情证明,当时没有上交病假条),她带病上访了。6天的病假,5天用在写材料和上访的路上。为了缓和矛盾和恢复身体健康,刘素敏决定享受四年一次的探亲假。
刘素敏探亲走后,吴国起、杨俊廷等人作出决定:刘素敏回来后,暂时不让她插手工作,先做自我批评。吴国起告诉记者,这一决定得到了冯敏全的同意。9月1日,刘素敏上班了,她万万没有想到,等待她的是“停职反省”。
为了恢复工作,刘素敏找遍了建材公司、区物资局、区计委和区纪委的领导人。区纪委和计委的有关同志曾三番五次找物资局的领导人,要他们先恢复刘素敏的工作。但是,有关领导人却坚持说,能上班就得下乡。当月发放工资时,公司领导人又扣发了刘素敏的5天半病假工资。虽然刘素敏再三说明她有病假证明,但也无济于事。而且,她“停职反省”期间,因“没有贡献”,她的奖金被“分”给了别人。
刘素敏除了上访以外,还有哪条路可走呢?在门头沟区,该找的人她全找过了,但她仍然是“停职反省”。无奈,她向北京市有关部门呼吁。这一年9月25日,《北京日报》的内部刊物上刊登了刘素敏、董树林的来信,市委领导同志在信上作了重要批示。10月9日,门头沟区委纪委、计委、物资局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可是,就在10月底,物资局副局长祁兆瑞让局政工科孙景丽等人找刘素敏谈话,仍要刘素敏下乡。按他们的话讲,刘素敏下去一段时间再说。刘素敏拒绝了。经过一个月的调查,调查组证实了物资局某些领导人侵占国家资财的行为,但是刘素敏的境况丝毫没有改变。刘素敏、董树林继续上访。12月20日,建材公司党支部向物资局党组写了请示报告,责令刘素敏在10日内作出检查,否则就停发工资。
刘素敏、董树林来回不停地到北京市有关部门上访,但是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过度的劳累和精神上的折磨,使刘素敏的身体每况愈下,常常晕过去。有一次,刘素敏晕倒了,建材公司原出纳员李淑明将她送进了医院。就是这样一点应有的同情,在某些领导者看来,也是不能容忍的。1982年1月,吴国起对李淑明说:“限你3天交账!”记者问吴国起:为何要调动李淑明的工作时,吴振振有词地说:“为的是培养年轻人!”可是,李淑明当时才三十岁啊!
刘素敏的处境越来越困难。1982年2月,刘素敏、董树林在绝望中再次投书《北京日报》。来信立即转给了市委领导同志。市委领导同志马上给门头沟区委打电话,明确指出:一、恢复刘素敏的原工作;二、再派工作组调查。在市委领导同志督促下,刘素敏的工作恢复了。应当指出的是,原先“暂时不让她插手工作”的决定,竟“贯彻”了近半年。
3月1日,由区委纪委、计委、劳动局、财税局成立了第二联合调查组。然而就在3月10日,冯敏全写信给中央书记处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信中,他责问市委领导同志与刘素敏是什么“关系”?责问《北京日报》究竟得到董树林什么“好处”?并且还要有关部门查清市委、《北京日报》与董树林的“关系”。扬言要查出“后台”,给予处理。这就怪了!大约在冯敏全看来,只有对人民群众的申诉不闻不问的领导者才是好“官”,党的宣传机构也不能反映群众的呼声和冤屈!冯敏全同志对市委领导同志和《北京日报》的态度尚且如此,那刘素敏的处境也就可想而知了。
刘素敏的工作虽然恢复了,但她被扣发的病假工资和奖金直到记者前去调查时,还未补发。市纪委领导同志曾多次明确指示,必须将扣发的病假工资如数补还,但区物资局的某些领导人竟长期顶着不办。
关于董树林来信中提到的有些当事者“升官晋级”的情况,记者作了了解。1982年11月,冯敏全担任了门头沟区经委副主任;建材公司党支部书记吴国起担任了区物资局办公室主任。门头沟区委的一个负责同志说:这是平级的工作调动,不是“升官晋级”。
第二调查组经过9个月的调查,结论仍是不存在对刘素敏打击报复问题。但是,记者不禁要问一句:这样对待他们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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