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阅读
  • 0回复

北京市政府通知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管理 个体工商户要做到遵守法令 戴章营业 照章纳税 接受监督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13
第2版()
专栏:

北京市政府通知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管理
个体工商户要做到遵守法令 戴章营业 照章纳税 接受监督
本报讯 为了使个体工商业户健康发展和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3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出加强对个体工商业户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保护个体工商业户的正当的经营和合法权益,要在政治上与国营、集体经济一视同仁;通知规定个体工商业户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有关规定,服从管理,接受群众监督,照章纳税;必须领取营业执照,亮照经营,本人胸前佩戴营业证章;不准偷税漏税、投机诈骗、偷工减料、掺杂使假、缺斤少两、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通知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无证商贩要坚决取缔,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要进行制裁。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