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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党风在四个方面明显好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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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14
第4版()
专栏:

长岭县党风在四个方面明显好转
本报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吉林省长岭县委为了端正党风,严肃党纪,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使全县党风在四个方面有了明显好转。
一、党员干部增强了组织观念,做到令行禁止。1982年10月,县委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调动130名干部的工作,职务有升有降,有的由城镇调往农村。县委作了三条规定:谈话后三天到职;不准摆酒迎送;到农村工作的带家属。谈话后,除一人因事请假外,都在三天内到职工作,无一摆酒迎送。
二、转变了干部的工作作风。1982年春节后,县委整顿了机关作风,教育一些干部克服了图安逸、怕艰苦,不愿下基层的错误思想。在县委常委的带动下,有930多名县、社机关干部踊跃报名到基层蹲点包队。
三、领导干部在生活上不搞特殊化。1980年,县里盖了6栋条件较好的房子,准备分给住房条件差的县领导。县委几位书记谁也没有往新房里搬,把房子分给了一些老干部和新调来的中年干部以及中年知识分子。
四、全县基本上刹住了大吃大喝、拖欠公款、拉关系户等五股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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