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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在改革和整顿工作中 必须保证消费者利益不受侵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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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16
第1版()
专栏:

商业企业在改革和整顿工作中
必须保证消费者利益不受侵犯
据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姬乃甫)商业部副部长姜习今天在专门讨论商业企业整顿问题的会上强调指出:商业企业在改革和整顿工作中,必须严格保证消费者的利益不受侵犯,对借改革整顿之机侵犯顾客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肃处理。
据这次会上反映,目前,在一些商业企业中,不时发生变相涨价、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缺斤短两、卫生不好等现象。这种现象严重损害社会主义商业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利益。
会议指出,在今后的改革和整顿工作中,一方面要严守法纪,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商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各级领导班子,要端正经营方向。企业要增加盈利,只能在降低费用、增加服务项目、加快资金周转、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下功夫,不能在消费者身上打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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