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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利忘义 群众受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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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16
第1版()
专栏:记者来信

贪利忘义 群众受害
最近,记者在石家庄市听到不少群众反映,一些实行经营承包后的饮食、副食商店不按承包合同经营,存在片面追求利润、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111个饭店、小吃部,57个烟酒、副食门市部进行了一次商品质量、数量标准的检查,发现有缺斤短两行为的61户,占36.3%,检查的39个品种,复秤362秤,份量不足的有135秤,占37.2%。特别是早晨的炸油条,复查的110秤中,竟有49秤不够份量,占44.5%。
据了解,这些饭店、门市部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方式和手法主要有:一是衡器不准,存心克扣。体育街副食门市部的台秤定盘星定在四钱上,顾客买一秤东西,一般要缺四钱到半两。二是自定标准,变相提价。桥西工农兵饭店卖的蒸包,不按饮食公司规定的配料标准制作,将10斤面粉配5斤猪肉改为配4斤。三是掺杂使假,欺骗群众。四是对群众争购的商品,乘机少给。
一些单位和个人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作法,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也损害了商业改革的声誉。因此,实行承包后的思想政治工作一点也不能放松,要使商业职工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心,而不是一切向“钱”看。同时,对侵犯消费者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肃处理。
本报记者 杨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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