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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委反复学习党的农村政策 纠正错误处理倪令文承包窑厂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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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16
第2版()
专栏:

梁山县委反复学习党的农村政策
纠正错误处理倪令文承包窑厂案
本报讯 记者段心强报道:本报去年5月27日和今年1月15日,曾经报道了山东省梁山县错误地以诈骗犯逮捕承包窑厂的社员倪令文一案。经过8个多月的周折,终于得到比较圆满的处理。中共梁山县委于1月19日和30日先后两次向菏泽地委写了检查报告,并向倪令文等人承认了错误;给韩岗公社南袁口大队窑厂发了营业证,拨给煤炭400吨,贷款5万元。长期停产的36孔大窑厂在2月7日恢复生产。
中共梁山县委在检查报告中说:最近他们反复学习了中央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文件,研究了领导同志的一些意见,联系思想,检查了处理倪令文一案的错误,一致认识到错误的根源主要是县委领导思想上还没有完全摆脱“左”的思想影响。但县委对错误的认识是不够的,却把错误笼统包揽了起来,而对这一错案负有直接责任的县委副书记王笃信,没有给予严肃的批评。王笃信本人也没有作出应有的深刻检讨。几次的调查证实,县委副书记王笃信同志在这次迫害社员的事件中是主要指挥人。他亲自去南袁口大队阻止社员集体承包的窑厂进行生产,造成11万多元的损失;亲自指挥政法机关,违法传讯社员;甚至歪曲事实真象,向上级报告假情况。如建窑的老运河堤,上边虽有些老的果树,因长期经营不善,投工多,收益少,已基本上废弃,大多数干部和社员同意在那里建窑,而他给省委汇报时却说建窑毁了他的“花果山”。干部群众认为,王笃信同志应当对自己的错误作出检查,县委也有责任督促、帮助他认识和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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