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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从地方财政中拿出资金奖励推广科技成果的单位个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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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16
第3版()
专栏:

铜鼓县从地方财政中拿出资金奖励推广科技成果的单位个人
据新华社南昌电 (记者杨木寿、熊典达)江西省铜鼓县从地方财政中拿出资金,奖励推广科学技术取得一定成果的单位和个人,促进了全县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收到明显的经济效益。
铜鼓县地处湘赣边界,没有国家分配的科技推广经费。为了鼓励各部门、各单位自己拿钱推广和应用科技成果,县人民政府规定,凡是推广应用科研新技术、新方法、新品种、新工艺及其他科技成果,使一个单位的生产和工作取得显著经济效果的集体或个人,都可以向县里申请奖励。县科委组织鉴定和评奖,奖励分四个等级,以荣誉奖为主,奖金由县财政支付。
1981年和1982年,全县分别有27项和40多项科技成果推广时由于经济效益明显,获得县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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