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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热心为群众办事的市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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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16
第6版()
专栏:通讯

一位热心为群众办事的市长
钟辛
在广东省汕头市,提起市委副书记、市长曾洪同志,大家都赞扬他是一位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热心为群众办事的好领导。他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事迹,已在群众中传为美谈。
每信必阅
曾洪同志是1979年调到汕头市工作的。1981年,被选为汕头市市长。到任后,他每天都阅批人民来信,经常接待来访群众。他严格遵守自己定下的“每信必阅、每信必批”的诺言,不管工作多忙,他都迅速阅批。仅1982年1至9月,经他阅批的人民来信就有1,006件,占市人民政府信访科受理来信总数的36.1%。
他收到不少反映住房困难的来信,深入走访住房困难户,调查路旁河边的篷屋区,探视身居篷寮的“回城户”,察看危楼破屋,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在去年市政府成立后的第一次市长办公会议上,把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摆上议事日程,决定成立协调住房机构,他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制订住房建设条例。今年,在地方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安排资金400万元,建造面积19,000平方米的15幢五层楼房。
他从来信中得知殡葬工人住房有困难,就商请有关部门,拨款15万元给殡葬工人建宿舍;又要有关部门增加拨款,为环卫工人添置车辆等设施,减轻他们的劳动强度。去年大年初一早晨,他到殡葬所给干部职工贺年,殡葬工人激动地说:“今天市长来拜年,是我们梦里也想不到的事。”
秉公办事
曾洪到任不久,就处理一件因牵涉到一位区委副书记动用专政工具捆打下乡知青的案件。他亲自调阅有关材料,听取案情汇报。在证实这位副书记有错误之后,他不徇私情,不袒护,要区委责令这位副书记作检讨,赔偿损失,并向受害者赔礼道歉,使这一老案得到公正解决。
1981年底,一些干部、群众写信反映市府一下属部门的两位负责人,利用职权,各占两套新房。曾洪同志了解情况后,立即找这两位同志谈话,严肃地进行批评,并提出了改正的办法。他语重心长地说:“你们想想那些无房住户和住在篷屋里的群众,难道就能心安理得!”说得这两位负责人羞愧难言。在市委的帮助下,这两位负责人作了检讨,退出了多占的住房。
有错必纠
曾洪同志从分管政法工作时候起,就不断收到要求平反冤假错案的来信,接待了许多上访人员。
一次,有位妇女写信给他,要求为其“文革”期间被判处死刑的丈夫平反昭雪。曾洪同志细读来信后,立即找有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复查。经过细致的调查,弄清这位妇女的丈夫历史上虽有错,但以其“文革”期间议论时局的言论定罪,是完全错误的。根据法律和案情,经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作了纠正。此后,又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退还被占的房子,解决其子女就业的问题。
1980年,曾洪同志受理了一名原汕头市机关干部申诉他在建国初期因出身和政历问题被错误处理的来信。当时,有的同志认为,上级没有具体政策规定,主张搁起来。曾洪同志认为,三中全会重申了党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错了就改,才是对人民负责。他几次批示、多次催促有关单位进行复查处理。错案终于得到纠正,这位同志的工作、生活也得到了妥善安排。
博采众议
曾洪同志经常说:“我们当领导的并非事事知晓,行行精通,说错做错的,你们要批评。”1981年9月,他在市第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说自己缺乏城市工作知识和经验,要拜群众为师,向一切内行学习。他非常珍视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批评建议,使之成为改进政府工作的动力。
群众来信反映市区一些路段交通拥塞,秩序混乱。曾洪同志就亲临其境,在车辆人流高峰时间,到这些路段观察,研究管理办法,使交通状况大为改善。
对市政建设、市容卫生问题,他曾在一位老华侨的来信上批示:“市政建设已到了非大抓不可的时候了。”他在反映市容卫生问题的来信上写道:“搞好市容卫生,事关数十万市民的健康,又是反映市民精神面貌之举,难道我们汕头市人就自甘落后!”他主持专门会议,对改革环境卫生管理体制,落实卫生岗位责任制,以至增添垃圾运载工具等问题一一研究安排。他还带领市政府领导成员,上街搞卫生,以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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