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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法“暂行”到几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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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19
第5版()
专栏:街谈巷议

此法“暂行”到几时?
最近,我们在乘火车时听到广播《关于违反爆炸、易燃、危险物品管理规则的处罚暂行办法》,行文期为1961年,此法岂不“暂行”了二十二年?我们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可是到广播室一查,没错。
“暂行办法”的功效究竟如何?有的旅客说:“我们总觉得近几年会有正式规定,二十多年前的‘暂行办法’恐怕不作数了。”长沙站公安派出所的民警说:“‘暂行办法’也有一定效力,但人们习惯于‘名正言顺’,总认为‘暂行办法’不属正式的,我们宣传时也不很有力。”
如果有关部门能总结一下本法暂行二十二年来的经验和不足,充实、完善后发个正式通知,再大张旗鼓地宣传,效果肯定会好得多。
湖南《年轻人》
杂志社 何满宗 周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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