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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之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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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1-15
第5版()
专栏:读者之声

  读者之声
自从本刊十三号上(九月二十日出版)发表了陈伯达同志“关于版本问题”和国立北京图书馆的“对版本的一些意见”后,引起了很多读者的注意,对各出版家出版的书刊译文、编辑和校勘上提了不少意见。本期汇集发表一批如次:
沈阳房维中同志来信指出大众书店版、黎平译:《中国经济问题》(苏联阿斯塔也夫原著)书中原文引用共同纲领的地方,译文都没有照着共同纲领的文字译回。例如把原本引用共同纲领第二十八条“主要物质基础和整个社会经济的领导力量”译成“整个社会经济的领导力量”和“完全社会主义经济的主要力量”;把“各种形式的劳动互助和生产合作”译成“各种形式的国民互助和生产合作”,把“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译成“尽其可能与需要”(均见四九页)。此外还把中央人民政府的林垦部译成“农林”部,食品工业部译成“粮食工业”部,把财政部监督人民银行,贸易部管理海关译成“财政部监督人民银行、贸易部及海关”(五一页),把东北行政委员会译成“东北接管委员会”(三六页),把工农联盟译成“农工联盟”(四七页),都是很大的错误。
他对翻译界同志们提出建议:“希望凡译述原文引证关于国内的政治、经济及其他制度与重大事件时,尤其有关共同纲领文字,要严格查考法令、文件,按照原文译回,不应粗枝大叶编造词句。”
石拓及杨秉享、张德昭三同志,先后自北京及宁河来信都指出上海联益出版社出版、白雁编辑的:“荣誉是属于谁的”一书错误很多,编排上也不妥当。石拓同志的信上说:
“首先,本书的目次编排上就有很大错误。固然本书的辑录中心是高岗同志的“荣誉是属于谁的”,但是,把毛主席的文章用来做参考文件是不合适的。其次,书中有一篇文章叫着“反对个人主义”。这篇文章是节录了刘少奇同志在“论党员修养”一书中关于“党内各种错误思想意识之举例”的第二点。编者却随便给加上一个标题,而且把文字也擅加删节,这更是不对的。再次,编印这种供学习用的文件性书籍,在校对上也非常不认真,错字、漏字、倒植字,多植字,几乎在每篇文章里都有,标点符号的错误更多。今天广大的人民是迫切地需要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我们的出版工作者能够大量出版这些书自然是一件可喜的事,但是如果出版态度不严肃,而粗制滥造,甚至任意割裂文件,毫不负责的话,那是有害于人民的。我们建议联益出版社自动停止这本书的印行,并希望其他出版家注意检查自己的出版物。”
编者按:本刊第六期曾发表了王效仁同志所写的一篇“编辑文件性著作应认真”一文,我们愿意借此重复提请各位出版家的注意。
韦以同志来信批评三联书店出版的“苏联名歌集——喀秋莎”材料陈旧,编辑草率,校勘疏忽,只是“为了投合广大读者的迫切需要,粗制滥造了出来。希望三联书店与该书编者能作一检查,谋加补救,另出一本像样的,真正名实相符的“苏联歌选”出来。”
三联书店对韦以同志的批评,作了如下的答复:
《查“喀秋莎”》一书系于皖南事变前由读书出版社在重庆出版,嗣又在沪再版,解放后又印行三联第一版。这本书本来已不可再印,因为我们对工作不够认真严肃,没有检查没有认真考虑影响如何。这种书编者和读书出版店再印三联第讨的。
此书我们现在已征求韦以同志的意见也已征求李凌同志,请他参考修改,书亦已暂停出售。
韦以同志这样的热爱人民事业,对我们指出了许多错误我们非常的感谢。希望他能够经常提供意见,以便改进我们的工作。”
编者按:本书编者李凌同志也曾来信说明本书是一九四○年在桂林出版,三联重版这本书时没有通知;事后他“只把歌曲错误的地方做了一些修正,放起来,没有要求书店更正,这是对读者不负责任的。”现已在重新校正。
刘梦秋同志自湖南新化寄给了我们一篇短文:《论著与译》,说:
“我近来读过两本书:一是‘唯物辩证法读本’(孙怀仁著,世界知识丛书之十六,一九五○年一月出版);一是“通俗辩证法讲话”(德永直著、包刚译,上海杂志公司一九四七年四月出版)。这两本书尽管书名不同,而且有‘著’与‘译’不同,但内容是绝对相同的。在篇章节目上没有差异一个字,在文字上虽然有点差异,而意义则是一样的。按出版的先后言,我希望世界知识社有所说明,并在再版时加以纠正。”
编者按:世界知识社上海社编辑部对此事曾作了答复,说明“唯物辩证法读本”是译本,“不过就近取譬,将原著许多例证改了一下。”来信更说明编著字样是他们给加上的,应该由他们负责。目前此书正在再版,对此事已作详细说明和若干修正,并在封面上改用“编译”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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