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阅读
  • 0回复

抚顺市对被劳教青少年实行保外帮教 家长满意,失足者拥护,基层党组织欢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20
第4版()
专栏:

抚顺市对被劳教青少年实行保外帮教
家长满意,失足者拥护,基层党组织欢迎
本报讯 据《辽宁日报》报道:抚顺市对345名被劳动教养的青少年实行保外帮教,一年多来收到可喜的成果。其中除2人重新犯罪外,绝大部分向好的方向转化,有43人按期解除教养,38人提前解除教养,34人被减期,还有2人在社会上被评为“文明青年”,5人学雷锋做好事,报社、广播电台宣传了他们的事迹。社会普遍反映:这样做家长满意,失足者拥护,基层党组织欢迎,是一件值得提倡的大好事。
抚顺市的这个做法,是共青团组织在开展对失足青年“帮青送暖”活动中提出来的,立即得到市公安局的支持。于是,他们共同研究制定保外对象的条件,决定对罪错较轻,劳教期已完成三分之一,现实表现好或较好的劳教人员,实行保外帮教。保外对象由劳动教养院提名,原单位或街道与家长一起作保,并经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查批准确定。对保外人员本着“在职青工以单位为主,待业、闲散青少年以街道为主”的原则,建立保外帮教小组。
保外帮教措施激起失足者对新生活的强烈渴望。一个失足中学生在给团组织写的信中说:“党和政府对我实行保外帮教,这对我是多么大的信任啊!现在,我认准一条:就是要坚决地同旧我告别,毫无保留地抛弃过去的错误,用实际行动证明我一定能重新做人。”一个过去被称为“矿山一霸”的失足者,保外后立志长进,一次井下七米厚的煤层眼看就要塌方,在紧要关头,他推开师傅,第一个冲上去排险,避免了一场大事故。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