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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新情况 总结新经验 丰宁县从十方面完善荒山造林大包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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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21
第2版()
专栏:

研究新情况 总结新经验
丰宁县从十方面完善荒山造林大包干
本报讯 通讯员金文国、穆一报道:河北省丰宁县约有300万亩宜林荒山荒滩,30%已于去年做为自留山分到户,这县县委、县政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决定从十个方面完善荒山造林大包干,加快全县荒山荒滩的绿化。
这县一些农田大包干后,群众对把荒山荒滩包干到户感到兴趣,有的已见成效。石人沟公社头道营子大队有300亩大扁杏地,集体经营时多年收入不够支付工本费,1981年亏损1,600多元,去年承包给8户社员经营,一包五年。第一年除向集体交足承包产值外,还收入1,600元。县委研究了一些承包户的经验,并算了一笔账,丰宁县自建国以来“大帮哄”造林,按1981年底保存下来的人工林计算,平均每人每年造林只有一分半地,按这个速度实现全县绿化还需要半个世纪。这些承包户一年造林都在百亩以上,甚至更多。事实说明了绿化的出路在于“包”,潜力在于调动千家万户的积极性。
县委和县政府为了在全县推行荒山造林大包干,组织调查组,到不同类型的地方搞试点,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从十个方面进一步完善荒山造林大包干责任制。
一、各社、队除了原来划定的自留山之外,按照农林牧发展统一规划,把宜林荒山荒滩全部承包到户,长期使用,允许继承。山权归集体所有,由集体制订统一规划,提供苗木,承包户按照规划负责造林、育林、管护、经营,一包到底,林间副产品收入全部归承包户。林木在幼龄林以前的抚育间伐收入全部归承包户;中龄林以后的收入,集体与个人按二八比例分成。
二、荒山大包干包括疏林改造,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确属疏林地的不应列入成林面积,而应做为疏林改造承包到户。改造方案必须经林业部门调查设计批准后,发给集体和承包户施工通知书,承包户按技术规程进行施工。改造下来的木材集体与个人对半分成;林间副产品及改造下来的枝柴归承包户所有;新营林收益按大包干办法,比例分成。
三、改变成林地只护不造的习惯做法。对现有成林中的林间空地允许管护承包者补植栽树,新植树木收益按大包干办法分成。要鼓励承包者充分利用林间空隙开展育苗、种药等不妨害林态的生产,收入全部归承包户。
四、有萌芽更新条件,经过封山管护能够成林的山场,也要承包到户。经过封育管护形成的新林,在幼龄林以前,山场收入全部归承包户;中龄林以后的收入“四、六”分成,个人得大头。
五、鼓励单户或联户承包整条山沟,按照统一规划,实行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综合治理。除林木收入按大包干办法比例分成外,其余各业收入应全部归承包户。沟内原有的承包耕地,本着地随山走,便于经营的原则,可以在原承包户之间适当调整。通过综合治理,要有利保持水土,对新扩大的耕地,收入全部归承包户。
六、荒山荒滩承包数量,不搞平均分配。由生产大队、生产队本着统一规划,便于经营管理的原则,依山就势分片划段,实行投标承包。对与承包荒山相连的非宜林宜牧的瘠薄石坡地,也要随承包荒山一起划给承包户,以利明确责任边界,促进群众开发荒山资源。
七、在宜林荒山荒滩较多的地方,本队群众无力承包或不愿承包的山场河滩要允许、鼓励外队群众跨队承包。部队、机关、厂矿、企业、学校除义务植树外,也可以同这类地方合作造林,比例分成。
八、承包户必须按照合同期限保质保量完成造林任务。经过验收合格者每亩发给二至五元扶助金。逾期不造的每亩处罚二元荒废金。
九、为了鼓励和表彰积极造林的群众,实行造林综合奖。一户社员一年内在自留山、包干荒山荒滩和“四旁”共植树造林百亩以上,成活率达70%者,按实际造林面积每亩发给一元奖金。
十、适应荒山荒滩承包到户的新形式,林业技术干部由过去对集体承包改为直接对户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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