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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挥家庭承包制的优越性 以户、联户和个人为主发展植树造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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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21
第2版()
专栏:

甘肃省发挥家庭承包制的优越性
以户、联户和个人为主发展植树造林
新华社兰州电 (记者何懋绩)为了充分发挥家庭承包制的优越性,加快绿化甘肃大地的步伐,甘肃省将实行“个人、集体、国家一齐上,以户、联户和个人为主”的植树造林新方针。这个新方针,是甘肃省省长、省绿化委员会主任李登瀛在正在召开的全省绿化工作会议上宣布的。
李登瀛同时还宣布了进一步放宽林业政策的几项规定,个人所造林木有继承权;在不影响牧业发展的情况下,荒山、荒沟、荒坡“三荒地”有多少划多少,不受数量的限制;大力推行林业家庭承包制,积极扶持造林、育苗专业户、重点户;按照统一规划,一条沟、一道梁、一架山、一个小流域都可以由个人或联户承包;允许个人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请帮手承包荒山造林育林;提高中部干旱困难地区造林种草补助标准;积极鼓励和扶持职工、城镇待业青年到农村、郊区承包绿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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