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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张公社实行灌溉承包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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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21
第2版()
专栏:

开张公社实行灌溉承包制
本报讯 通讯员郝武章报道:山西省永济县开张公社成立专业化独立经营的灌溉公司,由社员赵炳耀承包,统管全社4万多亩土地的引黄灌溉。短短的一个多月,这个公社的配水量在全灌区20多个公社中最大,浇地面积也最多。
开张公社位于引黄灌区,有引黄渠道4条,总长36,000米。过去这里虽然建立了管理制度,始终没有管理好,管水人员常常是“水往地里流,人在炕上躺”,群众意见很大。开张公社党委经过反复研究决定:撤销原来的水委会机构,成立灌溉公司,承包给赵炳耀个人经营。承包形式为国家所有,个人承包,自负盈亏,保本保值,分段包干。人权、财权和配水权下放给承包人,并签订合同。合同规定渠道及建筑物为国家财产,实行维修、配水、收费和管护大包干,根据配水量大小计酬,除上交水费外,盈了归己,亏了自赔。
实行这种管理办法后,原来的九个管理干部精简为赵炳耀一人,管水人员也减少了十个;每方水抽取2厘钱作为固定资产折旧费和维修费,比原来降低了0.5厘钱,亩次用水也降低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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