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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除派性 保证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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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21
第3版()
专栏:学习新党章 执行新党章

根除派性 保证改革
李启明
新党章关于党员义务的条文里,第一次写进了反对派性的内容,这对于加强党的团结和统一,加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争取党风的根本好转,实现十二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派性是党风不正的产物,也是造成党风不正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在的派性是“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挑起派性斗争留下的一种后遗症,又同某些人搞不正之风所结成的不正常关系交织在一起,可以说是新旧利害关系的结合体。应当看到,经过清查和摧毁林彪、“四人帮”的帮派体系,对各级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和整顿,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一系列的拨乱反正和对党员的教育,目前党内已经不存在公开的派别集团,背着党的有组织的派性活动也大为减少,派性的市场越来越小了。在我们朝着十二大指明的方向实施改革、开创新局面、建设四化的征途上,不应该把派性视为唯一的或第一位的阻力,因为这不符合实际。但是,我们的一部分领导班子涣散软弱,一部分党的基层组织缺乏战斗力,一部分党员和另一部分党员之间闹不团结,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在一部分地区不能顺畅地贯彻执行,派性干扰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为了争取党风的根本好转,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我们必须把克服派性作为党的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尤其是在我们全面地进行机构改革,成千上万地选拔中青年干部的工作中,派性这股歪风可能以各种形态表现出来,进行干扰,我们要提高警惕,坚决予以克服。
派性突出地反映在用人问题上:政治上背离党的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任人唯亲唯派;组织上违背党管干部的原则,搞非组织的派性活动。随着机构改革和其它方面的改革,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成千上万地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而又不让“文化大革命”中的“三种人”以及反对党的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和有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人进入领导班子,是关系我们党的前途命运和国家长治久安的百年大计,是夺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胜利的组织保证。我们党提出的干部“四化”要求和新党章规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个基本条件,是党的德才兼备原则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具体化,把六个基本条件严格地、实事求是地运用到选拔对象上,就能把人选准。是否坚持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这是对我们每个共产党员党性的一个检验。但是,有的人至今看干部仍然以“文化大革命”中的观点分优劣,唯派是亲,唯派是举,对不同观点的干部总是耿耿于怀,总觉得不放心,不可靠;有的人对“一保之恩”念念不忘,对保过自己的“三种人”加以袒护,甚至委以重任;有的单位的领导班子为后备干部名单久争不决,拖了又拖,甚至荒唐地提出要“一边提一个”,搞什么“一碗水端平”;有的人违反党的组织原则,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有的人封官许愿,私相授受;有的人违反党的保密纪律,泄露组织内部的人事机密;有的人有了不同意见不向党组织反映,却不负责任地背后议论,传播流言,播弄是非,甚至以检举揭发之名,行诬告陷害之实;还有的在并未受组织委托的情况下,背着党委纠合一些人研究党委领导班子进退名单,等等。这些都是无产阶级的党性所不容许的,必须坚决地加以防止和克服。
闹派性的人,脑子里没有党的组织观念和整体观念,热衷于人身依附,搞小圈子。新党章在“党的干部”一章中强调:“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这是我们党的性质所决定的。所有干部都应当忠心耿耿地为党的事业奋斗,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不应该效忠于某个人。任何人都不得把党的干部视为个人的“私有财产”,把上下级关系变成人身依附关系。可是,有的同志把旧社会的陈腐观念带到党内,认为“朝中有人好做官,手下有人好办事”,不是靠党、靠群众,而是上面找“靠山”,下面拉“心腹”。他们在看待干部时,说好就无一丝缺点,说坏则一无是处;在使用干部时,排“疏”提“亲”,拉帮结伙;在领导班子中拉几个人,排几个人,使一些单位的领导班子形成“几驾马车”,貌合神离,互相拆台;在对待同类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的态度上,竟然可以截然相反,对一些人义愤填膺,对另一些人则不闻不问。这些都是与党的无产阶级性质背道而驰的。
沾染派性的人,往往习惯于“向后看”,翻老帐。历史的经验必须总结,个人恩怨则不应纠缠。对待以往的我是你非,应该从党性原则和大局出发,向前看,把认识统一到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上来;只要不是“文化大革命”中的三种人和其他有严重问题的人,就不要揪住不放。我们党历来的做法是,着重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犯错误的环境,从历史的条件出发加以考察。何况我们绝大多数的干部,过去或多或少地执行过“左”的政策,或轻或重地受过“左”的影响。因此,我们既要分清个人的责任,又不单纯地追究个人的责任。当然,对个人主义的阴谋家、野心家不在此例。
派性同党性是水火不相容的。它的危害至少有三条:一是它有很大的腐蚀作用、涣散作用和离心作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有了派性就势必不能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高度的一致。二是它往往会掩护“五种人”,给他们混进各级领导班子大开方便之门;还妨碍我们成千上万地提拔优秀的中青年干部。三是派性一旦膨胀起来,还可能断送我们的一些干部。有了派性如不切实加以克服,任其发展下去,将会走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以致于身败名裂。这样的教训难道还少吗?当然,我们党内少数同志表现出来的派性,是与反党集团的帮派分裂活动有本质区别的。但是,派性的恶性发展,也不是没有可能走到这一步的。因此,对派性必须进行坚决的斗争,决不能视而不见,麻木不仁,采取自由主义的态度。
解决派性的问题,结合我们以往的做法,主要是抓三条:一是批评教育。哪里有派性,就要在哪里进行整顿,通过学习新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整风的精神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党员、干部认清派性的根源、危害和克服的办法,自觉清除派性的影响。二是对那些经过教育仍然坚持派性,不肯改正的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有的要适当调整工作。实践证明,有些人调动以后,就比较超脱,看问题就比较客观。这也是帮助干部改正错误的一个好办法。对极少数拉帮结伙,互相袒护,排斥异己,甚至同帮派残余秘密勾结,颠倒黑白,诬陷同志的派性分子,则要按照党政纪律和国家法律,严肃处理。三是重点解决领导班子中的派性。事实证明,一个单位的派性长期克服不了,往往与那里的领导有派性或者有领导支持分不开。因此,要始终把注意力集中到解决领导班子中的派性问题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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