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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联产承包制引向更广阔的领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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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23
第1版()
专栏:

把联产承包制引向更广阔的领域
本报评论员
如何把联产承包责任制(群众通称为大包干),从包农田引向包草原、包山水、包滩涂等等领域,把农村经济搞得更加欣欣向荣,是目前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一个大问题。
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它冲破“左”的重重阻力,为发展农业开创了一条新路。但是责任制的发展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的表现之一,就是农业方面(主要又是粮、棉、油等种植业方面)发展得快,成绩显著。相比之下,畜牧业、林业、渔业、工副业等等方面,进展得不够快,有的甚至还没有打开局面。这种状况,对全面发展我国农村经济是不利的。联产承包制过去曾经被认为只适用于贫困地区,不适用于富裕地区。这个看法已经被实际生活纠正了。那么,联产承包制对于农业以外的其它行业,例如畜牧业、林业、渔业等等,是不是适用呢?其实,这个问题在群众实践中已经基本解决了。这几年,无论是林、牧、渔等业,都有一些单位突破旧框框,实行了大包干,效果大多很好,可以说是包一处,变一处;包一业,兴一业。今天本报报道的青海甘德县,53个牧业生产队大包干仅一年,就取得很好效果,并总结出大包干有六大好处。特别是一些开发性事业,如开发荒山、荒水、荒滩等,联产承包制的威力尤为突出。
我国耕地按人口平均不多,但草原、草坡、宜林荒山、水面和滩涂异常广阔。只是在耕地上做文章,不充分开发利用这些自然资源,我们的农业就不可能有更大的突破。现在“左”的坚冰已被打碎,广大群众迫切要求放宽政策,采用大包干的办法开发这些自然资源。我们应当满足群众的要求,因势利导,组织群众向更为宽广的劳动致富道路前进。林、牧、副、渔各业,情况相同,应该从实际出发,根据大包干的基本原则,采取灵活的办法。比如对开发性的承包,政策就要适当放宽,承包开发荒山可以一包几十年不变,确保承包者的物质利益。有些原来由集体经营、长期办得不好的工副业,凡是群众要求包的,可以用招标承包等办法坚决包下去,宜组则组,宜户则户,也可以搞经理承包制。
联产承包制在林、牧、副、渔等业进一步扩展,必将使农村经济更加活跃。当然,也会带来一些新问题。一定不要用“左”的偏见,看到一点什么就大惊小怪,更不要急急忙忙去“纠偏”。应当采取分析的态度,多看看,多作些调查研究。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还低,商品生产不发达,应当允许资金、技术、劳力一定程度的流动和多种形式的结合。这对发展农村经济是有利的。
今年,在已经建立了联产承包制的广大农村,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稳定上,在有利于稳定的前提下完善责任制,让亿万农民更放心更用力地去发展生产。在那些还没有建立联产承包制而群众要求建立的地方,则要放手让群众去实践。如果把这两个方面的工作都做好了,就会给农业的发展带来更强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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