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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整的答案——为六教授来信发自广西南宁的报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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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23
第3版()
专栏:

不完整的答案
——为六教授来信发自广西南宁的报道
本报记者 艾 丰
一个学院的党委副书记作弊,为何长期处理不了?记者前已报道:提出这一问题的广西艺术学院六教授来信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现在,距3月5日信发表已逾半月,胡文治的处理决定——撤销党委副书记职务,也于16日在《广西日报》公布。对这个问题应该做出答复了。但由于种种原因,记者只能将不完整的答案奉献给读者,有待于读者运用自己的思考来做补充。
清楚的和不清楚的
六教授信得到了许多同志的支持,但被揭发的广西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胡文治对自己参与作弊并不认帐。3月7日他在匆匆忙忙做出的“检讨”中,只承认有“教育子女不严”的责任。于是有人提出要“诬告反坐”了。
记者在这里不仅访问了一些参加去年招生工作的教师、干部,而且看到了胡文治女儿作弊的物证。胡女在初试和复试中都作了弊,这一点是确凿的。问题是胡文治参与的程度。
该院规定:考生必须由本人携带本人美术作品,加盖本人所在单位证明公章,方可报名。报名即等于初试。胡文治作为该院领导,理应遵守上述规定,并在自己女儿报考自己领导的学校时采取回避态度。但是胡文治没有这样。他亲自拿着并非他女儿的作品,让院办公室一位秘书加盖公章证明它们是自己女儿所画,后又让秘书领着他女儿去报名。也就是说,“考生本人、本人作品、本人单位证明”这“三本”的规定,竟然被制订和执行这一规定的院党委副书记破坏得一“本”不“本”了。这不是参与作弊是什么?这一点已经清楚了。
胡女在复试中作弊被当场抓住之后,胡文治是什么态度呢?他对其他的院领导说,他问了他女儿,女儿说,那张夹带的画是她自己画的,是垫铅笔盒的,带了也没有看。在另一次院务会上,他又说,艺术学院是非多,我的孩子考试出问题很快就传开了。当调查组来校调查时,他还说,如果是一般人也就不会调查了,这明明是针对我来的。他不仅为女儿作弊辩解,而且还要倒打一耙。这一点也是清楚的。
但有两个关键问题尚不清楚。一是他代替女儿送作品时,究竟知道不知道那些画是别人所作。去年,调查组询问时,他曾经承认自己当时看过,但他认为那些画是女儿作的,“别人改了几笔”;而六教授信发表后,他矢口否认自己看过。另一问题是他女儿复试作弊究竟有没有人泄题,同胡文治又有何关系?就这两个问题,记者询问联合调查组的同志,得到的回答是:第一个问题去年胡承认了,今年推翻了,他们也不好办。第二个问题,他们没有深入调查过。
现在,在这两个问题尚未弄清的情况下,胡文治的问题只是按照“招生工作”中的错误被处理了。撤销党内职务,应该说,这是在几种可能的处分中最轻的处分了。自治区宣传部一位副处长深知其中厉害,他说,上述两个不清楚的问题,落实了任何一个,至少要开除胡的党籍。
可是,胡文治本人对这个“最轻的”处分却不服气。这原因,是尚不清楚的。
括号里面写的
六教授信在括号里曾写了这样的话:“胡原为柳州地区一副科级干部,‘文革’中青云直上”。胡文治则声明:这种说法是不符合事实的。
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胡在“文革”前,的确是一副科级干部,“文革”以来,曾担任过地区革委会文教组长,地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地委常委,直到1981年12月,被提升为广西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由副科级到副厅级,“直上”是确实的。当然,是“青云”,还是什么“云”,尚可以研究。
在胡文治原来所在的柳州地区,一些知情人向记者谈到,他是“文革”中原地委机关造反夺权的核心人物之一,曾经参与指挥过柳州地区的大规模武斗,在大会上“介绍河南(指柳江以南)战斗情况”,进行鼓动;他在“批林批孔”和“反击右倾翻案风”中的表现,至今人们还有深刻印象……
这里无须详列此类材料。给某个人下政治性结论是件严肃的事情,要根据党的政策,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由组织正式做出。这里需要向读者说明的是记者在采访活动中遇到的情况。一些知情者和记者交谈时,其顾虑之大,精神之紧张,实在令人吃惊。有的同志到招待所找记者,不敢如实登记找谁;有的同志再三要求为他保密;有的则说,若是有某某机关派人陪同记者,他就不敢说什么情况了,“因为那一伙人都还在台上”。不能责怪这些同志胆小、懦弱,他们的亲身遭遇,足以使人理解他们今天的精神状态。而且,记者采访期间确实发现了这种情况:到哪里去,找了谁,谁同去的,等等,都有人注意,并且向某些领导人报告。在粉碎“四人帮”已经六年多的今天,这种情况实在令人难以理解。谁应对这种情况负责呢?
自治区宣传部领导同志对记者讲,他们部的某些同志去年曾对胡文治在“文革”中的表现进行过调查,结论是“没有什么问题”。考虑到上述情况,那个调查的真实性是否值得研究呢?
群 众 要 问 的
群众问:胡文治参与作弊,从去年5月事发,至今年3月5日,已10个多月,为何迟迟处理不了?
宣传部一位副处长回答:因为部领导凑不到一起研究。果真如此吗?
记者了解到:作弊事发后,群众当即向自治区领导同志和主管机关写了揭发信。6月,按自治区党委指示,由宣传部、纪检会、教卫办、招生办四单位组织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7月底写出调查报告上报。但在如何处理的问题上发生意见分歧。于是,教卫办只得在请示教育部之后,于10月底单独提出给予胡文治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此时,宣传部主要领导同志提出不同看法,认为宣传部是艺术学院主管单位,应由他们提出处理意见。自治区一位领导同志同意由宣传部牵头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但又拖了下来。可见,不是领导“凑不齐”,而是意见“不一致”。
那么迟迟不提处理意见的人对胡文治是什么看法呢?记者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曾向自治区主管这方面工作的领导同志提出如下问题:宣传部主要领导同志曾在广西艺术学院的大会上介绍,说胡文治是“模范党员、优秀干部、年青有为”,这些评价的根据是什么?在他说这话后不到5个月,胡文治就发生了作弊行为,他现在怎样评价胡文治?回答是:他本人不在,我们不能替他回答。
又问:宣传部一位领导同志,去年10月,在教卫办提出处理意见前后,就拍着胡文治的肩膀说:“你的问题就这样了,以后好好工作。”他这话是擅自作主吗?此问题没有得到回答。
胡文治在自己的检查中曾说,他的事发生不久,就有人告到自治区党委负责同志那里;四单位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开头就说,“根据自治区党委、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成调查组。而自治区的一位领导同志说,区党委领导原来对此事不大清楚,六教授的信登报以后,才叫下面来汇报了一下。
拖下来的原因到底在哪里呢?这些问题并没有得到完满的回答。
值得注意和深思的
3月16日,对胡文治的处理决定公布后,记者听到了各种不同的反应。相当多的同志说,报道处理决定的消息,来龙去脉说得不清,对不上茬;有的同志说,不知为什么要把高考作弊的胡文治同其他两位工作中有错误的同志放在一起处理?有人担心:“现在撤了胡文治的职,换个地方他可能还当领导。”而在胡文治原来所在的柳州市,一位担负着相当职务的干部,在看到区党委的处理决定后,竟然这样说:“胡文治在南宁呆不下去,还可以回柳州来当宣传部长么。”
这些情况,这些问题,难道不令人忧虑,发人深思吗?
事情还在发展,完整的答案是会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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