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阅读
  • 0回复

兰州一商店 纠正逃避国家税收的错误行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24
第2版()
专栏:

兰州一商店
纠正逃避国家税收的错误行为
据新华社兰州3月23日电 (记者王作言、通讯员苗德培)今年元月,兰州市酒泉路糖业烟酒商店滨河路门市部,用现金从陕西户县购进5,930斤粉条,每斤购价6角5分。然后以每斤7角至7角5分不等的价格出售,从中获得利润296元5角。门市部没有按财务规定把这笔买卖记入购销帐本,却作为门市部的其他收入项目,将获得的290多元利润作为奖金全部发给了职工,每人平均分得15元。
酒泉路糖业烟酒商店发现这种情况后,决定将滨河路门市部未记入账本的粉条购销款,补记上账,按规定向国家补交124元5角3分的营业税,扣回分给职工的奖金。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