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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28
第5版()
专栏:

严格控制基本建设投资的总规模
任涛 庞永洁
赵紫阳总理在《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中指出: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特别是基本建设的规模,使之同我国的国力相适应,是保持经济稳定和协调发展的基本条件。这是对我国三十多年的经济建设正反经验的深刻总结。认真地贯彻落实这一精神,是极为重要的。
一个深刻的历史教训
在经济建设领域中我们曾经遭受过几次重大挫折,都是由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盲目扩大、增长过猛所引起的。第一次是“大跃进”的1958年,一年内基本建设投资比上一年增加了128亿元,使当年基本建设拨款占到财政支出的40%,积累率高达33.9%。在以后两年中,积累率仍高达39.6%~43.8%,出现财政赤字170多亿元。投资效益大大下降,大中型建设项目投产率由1957年的26.4%降到10%左右。第二次是1970年,一年内基本建设投资比上一年增加了122亿元,当年基本建设拨款占到财政支出的45.9%,积累率达到32.9%。以后五年的积累率仍高达32%到34%。大中型建设项目投产率也随之急剧下降。第三次是1978年,一年内基本建设投资比上一年增加了121亿元,当年基本建设拨款占财政支出的40.7%,积累率为32.3%。以后三年的积累率仍高达31.6%~36.5%。大中型建设项目投产率当年就降到5.8%,比1958年和1970年还低。
上述三次基本建设投资膨胀所引起的连锁反应是:由于投资增长过猛,引起积累率上升,使积累的增长速度超过当年新增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积累率过高,又引起财政对基本建设拨款大幅度增加,使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超过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造成财政赤字的出现;财政用于基本建设拨款的大幅度增加,又使生产资料供应全面紧张,刺激了重工业的盲目扩大;重工业盲目扩大,必然挤生活资料生产,挤简单再生产,挤人民生活。当这种局面无法再维持下去时,就不得不进行大规模的经济调整,用强制的行政手段把基本建设规模压下去,这又使大批半拉子工程停工,大量设备积压以至报废,许多为基本建设服务的工厂减产、停产,大量施工队伍窝工,从而造成难以计算的浪费和损失。这种教训,对我们来说,实在太深刻了。
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拨乱反正,在“六五”计划中,充分接受了历史上的教训,对基本建设投资的安排,确定为2,300亿元。这个规模是适度的。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形势的全面好转,1982年又出现了预算外资金投资增长过猛的现象,许多地方和单位由于自主权的扩大,掌握了越来越多的自有资金,上了不少计划外的建设项目。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1982年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总额已突破国家原计划,比1981年实际完成数增长很多,其绝对额是历史上未曾有过的。同时,预算外资金大大超过了国家预算内的资金。这一新情况必须引起我们严重注意。
伴随着预算外投资增长过猛而同时出现的,是投资使用方向的不合理。这部分投资多是用于加工工业方面,又盲目地重复建设了一批纺织、轻工、日用机电等企业,而用于增加能源、交通运输方面的却很少。结果,用于能源工业投资的绝对额虽略有增加,但它在去年全年总投资中的比重不但没有适当提高,反而比1981年降低了。
上述情况表明,1982年的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实际上已经偏离了综合平衡的轨道。尽管1982年的情况同历史上前三次有所不同,主要是:没有高指标,国家计划是“保四争五”;农业生产持续全面高涨,市场商品供应情况良好,部分消费品已出现了“买方市场”。这说明我国经过近几年的经济调整,积累和消费以及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比例关系已基本上趋于协调。需要看到,这种协调是经过近三年的调整付出高昂的代价才取得的,是来之不易的。可是,由于去年基本建设规模增长过猛,已冒出一些不正常的苗头。
一、基本建设投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国民收入增长速度,以致积累率又回升到30%上下,而基本建设投资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也显著提高了。
二、基本建设投资增加额和增长速度,也大大超过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额和增长速度。虽然投资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预算外的资金和银行贷款,不直接影响财政收支的平衡,但会影响信贷收支的平衡。去年信贷收支主要是靠人民储蓄增加151.7亿元来保持基本平衡的。应该看到,过多地把储蓄用于基本建设投资是有危险的。
三、基本建设投资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建筑材料的增长速度。估计1982年比1981年,钢材增长8.6%,水泥增长13.5%,木材减少11.7%。这些主要建筑材料的增长都大大低于投资的增长速度。为了弥补缺口,除动用库存外,去年一年还进口了大量的钢材、木材和水泥。即使如此,“三材”供应仍很紧张,有些轻工业生产必需的木材、钢材都难以满足。
由于预算外的投资超过计划过大,已出现了基本建设项目挤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外项目挤计划内项目、一般建设项目挤重点建设项目、扩大再生产挤简单再生产的现象。在基本建设中,有些经过前几年的努力已经提高了的经济效益指标又降了下来,如: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已由1981年的86.7%(1965年以来的最好水平)下降到80%,房屋竣工率已由51.4%下降到49.5%。我们绝不能由于经济形势的好转,又旧病复发,重犯错误。如果任凭这种盲目扩大基本建设投资的状况继续发展下去,这几年费了很大力量进行经济调整所取得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
控制基本建设投资的几点设想
为了严格控制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使它同我们的国力相适应,保证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投资效果,赵紫阳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中提出了五项极为有力的规定。只要我们认真地按照去做,就一定会收到预期的成效。为了更好地执行这五项规定,还可考虑采取一些具体措施。
一、近年来,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偏大,主要在于预算外的自筹资金失控和银行贷款突破计划,因此,必须把基本建设投资的各种渠道,特别是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纳入统一的计划之中。在安排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时,要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逐级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切实改变那种形式上纳入了国家计划,实际上并不受计划约束的做法。基建计划既要规定来自各条资金渠道的投资额,也要相应规定投资的效益,以便于各级财政部门和建设银行从资金来源和使用方向这两个方面进行监督。
二、对于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纯粹的扩大再生产是容易辨别的,难于划清的是以更新改造名义进行的投资,其中往往既有属于简单再生产的投资,也有属于扩大再生产的投资。两者必须划分清楚。属于简单再生产的部分,主要是如何同企业的技术改造结合起来用好的问题,在这方面,可以灵活一些。但必须防止以技术改造之名,搞外延的基本建设。用于扩大再生产的部分,则应同基建投资一样从严控制。在一般情况下,应当先安排更新改造资金,后安排新的基本建设资金。
三、在基本建设的管理上要认真运用价格、税收、信贷、利率等经济杠杆来调节投资的方向,使它们相互配合、协调地发挥作用,引导企业实现国家计划的要求。控制基本建设规模和投资方向,如同其他经济领域采取的措施一样,只靠行政手段是不行的。必须利用经济杠杆,把基本建设的得失同投资者本身的利害关系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切实有效地控制投资规模,端正投资方向,避免重复建设,确保重点建设的需要。
与此同时,还要大力加强各行业的经济信息,信息不灵也是造成当前盲目投资的一个原因。
四、要有行业发展规划的定量定向的引导。有了行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改造规划,就可以此为依据,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进行资金分配(包括国家投资、银行贷款及地方和企业的自筹资金)。对规划中的生产短线产品、节能产品的企业,对现有企业耗能设备的更新改造,在资金上可以给以支持。对生产长线产品或生产能力即将超过需要的企业,在资金、设备和原料的供应上就要分别不同情况从严控制。
在设备制造和物资分配上,要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限制计划外的建设项目,更新改造投资所需建筑材料的分配定额和管理办法,要有利于防止将这方面的投资移用于基建项目。
五、统一思想认识,牢固地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所有从事经济工作的同志都应认识到,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是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要在认真总结我国三十多年来的基本建设投资正反经验的基础上,实行最严格的责任制,尽快制订出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法规、条例和奖惩办法,加强立法和司法工作,做到有法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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