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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社御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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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28
第8版()
专栏:大地漫笔

“监社御史”
《红楼梦》第四十五回,探春发起“海棠诗社”,提议王熙凤做个“监社御史”。凤辣子一语道破:“想出这个法子来勾了我去,好和我要钱。可是这个主意不是?”巧立名目要钱的,不只是一个贾探春。时下便有一种陋习。许多学会、协会都要拉上几位领导干部做顾问、做理事,目的则是为了有人“批条子”给钱。至于顾问是否顾得上问,理事能不能理事,是不必管的。然而再想,不论是请王熙凤当“监社御史”,还是请王夫人做名誉会长,他们是不会从自己的腰包里掏钱。用凤辣子的话说,是“到‘公中’支去”。如果说贾府的“公中”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我们的“公中”却是十亿人民的。让“关系学”渗透其间,有损于整个事业。 侯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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