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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救了她一家——洛带法庭审理一起离婚案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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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21
第4版()
专栏:

人民法庭救了她一家
——洛带法庭审理一起离婚案纪实
编者按:婚姻家庭问题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安定和四化建设的大事。洛带人民法庭在处理一起离婚案时,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深入调查研究,作过细的工作,从而挽救了一个家庭。他们这种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审判作风,是值得提倡的。
去年2月的一天上午,四川省成都市龙泉区文安公社红光三队女社员谢瑞珍笑容满面地来到洛带人民法庭对审判人员说:“我们夫妻已经和好了,感谢你们救了我一家。要不是你们处理得好,我那个家早就不存在了!”洛带人民法庭是怎样救了谢瑞珍一家的呢?
1970年元月,谢瑞珍与张荣魁自愿结婚,婚后感情较好。人们都称他们是“幸福家庭”。但是,自1981年3月以来,张不仅不劳动,而且把家中粮食、衣物、用具卖掉供他一人吃喝;对其妻动辄拳打脚踢,常常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使谢瑞珍有家不能归,露宿在草堆中或他人屋檐下。谢瑞珍在实难忍受的情况下,于1981年9月7日到洛带法庭提出离婚诉讼。同时,文安公社的干部也向法庭反映了张荣魁的行为,要求尽快处理,以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法庭受理此案后,深入社队进行调查,征求处理意见。社队干部认为:近半年来,张荣魁毒打妻子,派出所对他传讯教育过,经公社、大队、生产队数十次调解也未能和好,应该判决离婚。就连张的父母都说:“为了儿媳免遭毒打,请法庭行行好,让这对冤家离了吧。”办案人员询问张荣魁,他也表示同意离婚。可是,承办人员反复思索着这样一个问题:谢、张结婚后,一直相处较好,为何张一反常态,胡作非为,致使夫妻感情恶化到如此程度?于是,他们决定再次深入群众,广泛调查,弄清原因。有的社员反映,1977年张荣魁与父母分家后,曾患过精神病,是否现在旧病又复发了?为了把审判工作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法庭与生产队和张的父母商定,将张荣魁送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检查,医院证明张没有精神病复发症状。
这以后,夫妻关系更加紧张,张荣魁多次声称要与谢拚个你死我活;谢瑞珍带着孩子准备投奔异乡。洛带法庭对案件进一步作了全面分析,认为这对夫妻关系恶化十分突然,主要原因至今不清。张荣魁的言谈举止与常人不同,在离与不离的问题上也多次反复。如果张的行为确系精神病复发所致,急急忙忙准予离婚,就会给一个家庭带来不幸。为了正确处理这起案件,由张的父母安排房子给谢居住,夫妻暂时分居;法庭继续查清原因,研究处理办法。可是事隔三天,谢在地里劳动时,又遭到张的毒打。为保障其人身安全,公社干部暂时将谢瑞珍安排在敬老院吃住。接着法庭又连续召开社队干部座谈会,着重调查张荣魁是不是精神病复发的问题。通过研究,民政部门和生产队出钱出粮,第二次送张荣魁到成都第四人民医院检查。经反复观察诊断,医院判明张荣魁确系精神病复发。张荣魁在住院期间,谢瑞珍从敬老院回到家里,法庭干部和社队领导多次做她的思想工作,指出夫妻之间互相扶助的义务,对丈夫因病引起的过错要同情、谅解,在张发病期间要照顾,关怀。去年1月底,张荣魁病愈回家,看到一个好好的家庭被自己搞得一贫如洗,非常难过。谢瑞珍热情地劝导他、安慰他。如今,夫妻俩互相帮助,积极劳动,勤俭持家,重新建立起相亲相爱的夫妻关系和团结和睦的家庭生活。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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