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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也是传宗接代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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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4-02
第3版()
专栏:

女儿也是传宗接代人
周建人
儿女同是父母生的,同样是传宗接代人。但在旧社会有一种错误思想,以为儿子才是传宗接代人,女儿却是“女生外相”,只是嫁出去的。这种思想是男权社会造成的。
当然,妇女要生育,负担了生小孩的责任,这是生理上的分工。除此之外,男女并没有什么不同。我们家乡,农民以孩子生下来的体重叫小名,有名六一的,即6斤1两,也有名七斤的。男女婴儿的体重没有什么差别,并不是女婴就特别轻。
妇女怀孕280天,还要哺乳,体力上有消耗,但她生理上的构成能力很强。男子相反,如与妇女同样受伤、出同量的血,恢复力要比妇女弱,从平均寿命来说,也是男子比妇女短。从脑子说,妇女也不比男的笨。
男子的体力确比妇女强。在旧社会,因为生活艰难,尤其需要强劳动力,男子能上山打猎或砍柴,女的缺乏谋生之路,因此旧社会有溺女婴的风俗。可是,从越剧在上海和全国风行以后,救了不少女婴的生命,因为越剧无论生旦净丑,都是女的扮的。因此,在绍兴、嵊县一带,生了女儿,父亲就说,不要淹死她,养大她,叫她唱戏去!演员除自己生活外,还可照顾家庭。
在土改中,因为女儿也可以同样分一份土地,溺女婴的现象几乎绝迹了。新社会为妇女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妇女可以从事各种工作,涌现了无数先进的成绩优秀的人物。妇女的地位已大大提高了。
然而,在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的时候,又出现溺女婴的现象。我们是社会主义社会,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提倡有科学知识,妇女不会比男子差。男女是完全平等的。结婚以后,女婿也可以住在女家,所以要打破“女生外相”的风俗。这就要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普及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这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人人都要关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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