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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地委搞技术封锁对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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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4-02
第5版()
专栏:

湛江地委搞技术封锁对吗?
我县从1975年开始栽培杂交水稻,不久又开展三系制种工作。由于广大农业科学技术人员的不懈努力,摸索出一套杂优栽培、三系制种的高产技术。因此,近几年来,省内外每年前来参观的人,数以万计。不少地方还要求从种子和技术上给予支援。
前年冬,惠阳地区东莞县常平公社与我县科委联系,要求派出技术力量前去帮助他们发展杂优生产和三系制种。县科委考虑到本县在三系制种和杂交稻栽培方面拥有一定的技术优势,除本县的生产需要外,还有多余的技术力量。经请示县委同意,答应了常平公社的要求。去年初,在省科委的主持下,我县技术服务公司与常平公社签订了一份杂交稻栽培和三系制种的承包合同。
合同签订后,我县技术服务公司从本县三个杂优栽培和三系制种水平较高的公社挑选了23名栽培人员和306名制种人员前往常平公社。去年一年,县科委的农艺师在常平公社授课五次(培训栽培人员和制种人员达1,000人次)。同时,还为当地提供了《杂交稻亩产千斤栽培技术程序》的技术资料。1981年,常平公社杂交稻和三系制种几乎是空白,由于当地党委的重视,1982年大面积种植“杂优”,并且获得成功。早造亩产由原来的488斤提高到726斤,晚造由503斤提高到811斤,全年在没有扩大插秧面积的情况下,增产粮食1,370万斤,一举补回了过去三年的减产数。2,800亩三系制种也获得了成功,平均亩产106斤,比原定产量亩增36斤。常平公社去年为雇请我县农科人员而支付的工资、技术指导费、奖金共19万多元,但却从增产粮食、种子中得到332万多元。当地县委和常平公社党委对我县科委给予的技术转移十分满意,曾分别写信给湛江地委和我县县委、县科委表示感谢。
但没有想到,县科委的这一行动,却遭到了湛江地委一些领导的反对。
去年6月中旬,湛江地委召开各县农业书记会议。地委书记在会上说:“杂优制种是湛江的专利,到东莞搞栽培可以,搞制种就不行。”地委一位副书记插话说:“搞得好是‘出卖’湛江的利益,搞不好是丢湛江的‘面子’。”散会后,地委书记又找我县县委书记谈话:“你回去把组织到东莞搞制种的那个科委主任撤职,责成他写检讨。”县委书记说:“此事,县科委请示过县委,县委应负责任。”地委书记说:“那你回去处理啦。”后来印发的正式讲话文件把上面举出的内容删去了,但反对技术输出的内容不变,文件上是这样写的:“正当我们的杂优处于迅猛发展的时候,却已经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我们历来强调不能随便搞技术输出。据说某单位又搞了大规模的技术输出,真是莫名其妙。现在有个趋势,就是纷纷想摆脱地区的统一领导,乱搞一通,各行其是。这样下去,不要很长时间,就会出问题!……”
今年1月8日,湛江地委一位副书记在广州华南农学院见到了我县科委的农艺师,便对他说:“我找陈建中(县科委副主任,技术输出的组织者)和你(技术输出的技术指导者)很久了,应该首先表扬!你们在那里搞的生产形势很好。但你们这样做我是不同意的。讲具体一点,我是反对的。以后把精力转回到湛江去,不要到外地搞了。”
目前,我县科委的领导和科技人员感到一股强大的压力。地区科委也只好公开表示要与我县科委“划清界限”。尽管东莞县常平公社多次要求我县派技术员去,县科委却不敢公开应承。但由于盛情难却,只好暗中组织力量帮助。可是后果又会怎样呢?他们搞技术封锁对吗?  广东高州县委宣传部 谢兆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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