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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滥捕长江亲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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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4-06
第2版()
专栏:来信
制止滥捕长江亲蟹
记者最近在南京市的某些农贸市场上,发现有螃蟹出售。经向江苏省水产主管部门了解,原来是安徽、江苏和上海沿江沿海的一些渔民和农民,春季捕蟹到市场出售的。
长江口是我国目前最大的螃蟹产卵区。每年秋季螃蟹性成熟后,陆续从上游的河、湖拥到这里产卵,孵化幼苗。这里不仅是江苏和上海捕捞蟹苗的重要基地,而且担负着湖北、广东、北京、山东等十多个省市人工放流蟹苗的供苗任务。自六十年代中期,各地进入长江口捕捞蟹苗、实行人工放流以来,全国螃蟹产量恢复和发展得很快。1981年,长江口区蟹苗捕捞量高达13万多斤;江苏捕捞9万多斤。1982年蟹产量猛增到1.1万多吨。但1982年长江口区蟹苗骤然失收,几乎没有捞到。这与亲蟹遭到大量捕杀是有关系的。这一年春天,仅上海宝山县就捕捞亲蟹942担。
当前正是亲蟹抱卵孵化幼苗的季节。捕捉一只亲蟹,等于杀伤数十万只蟹仔。
为保护长江亲蟹资源,长江水产研究所会同江苏、安徽和上海水产部门建议,将螃蟹禁捕期从当年12月15日延长到翌年9月15日,禁捕区扩大为南京至长江口。在这一期间,当地政府要教育渔民和农民不要下江下海捕捉亲蟹;渔政部门要严禁渔民捕捉亲蟹;交通部门对贩运螃蟹者不得放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出售螃蟹者要进行干涉。
本报记者 周振丰
本报通讯员 蔡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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