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7阅读
  • 0回复

按照中央对干部的“四化”要求 陕西省制订《中学校长应具备的条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4-09
第3版()
专栏:

按照中央对干部的“四化”要求
陕西省制订《中学校长应具备的条件》
本报讯 记者景险峰报道:在大力改革中等教育结构的同时,为保证中学领导干部达到中央所提出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陕西省教育局最近制订了《中学校长应具备的条件》。
《条件》对全省近4,000所中学的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除必需的政治理论、道德水平外,还规定中学校长一般只能从学校教师及教研或教育行政部门的干部中挑选。新提拔的正副校长年龄必须在45岁以下。
关于知识化和专业化,中学校长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教育或教学工作的实践经验,有管理学校的才能,懂得教育学和心理学,具有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能胜任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