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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金华三“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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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4-11
第3版()
专栏:在地方党刊上

崔金华三“变”
原天津合成纤维厂党委委员、副厂长崔金华,是个入党三十多年的干部。他从贪图享受、摆“官架子”开始,终于堕落为索贿受贿集团的首犯。
小变
十二岁就进厂当童工的崔金华,解放后在党的培养下,很快入了党,不久又被提升为天津化工厂的工段长,后来担任了天化二车间党支部书记。手中有了一点权力,崔金华开始追求“体面”,摆开了“官架子”,外出开会还要向别人借呢制服。担任了厂武装部副政委以后,他更“洋气”了,架子更大了。一次,武装部的一个干事在他的房间里吸烟,往地上扔了一根火柴棍,崔金华大为光火,非让这个干事从地上捡起来不可。从此,别人在他的办公室再也不敢“轻举妄动”,见了他的面也敬而远之了。
大变
随着职位的升迁、权力的增大,崔金华在生活上的追求也在升级。1970年,崔金华调到合成纤维厂任副厂长后,厂里的回民食堂成了他吃“小灶”的专点,几乎每天吃小炒,每顿蒸小站稻米饭,一些吃不完的高档食品,放进食堂和保健站的冰箱存着。平时只要馋劲上来,想去谁家,就去谁家“赏光”。他甚至大言不惭地说:有的人想请我,还排不上号哩!1980年以后,崔金华的吃穿水平“更上一层楼”,下饭馆一盘鱼翅就是46元,外出开会必坐软卧,每到一地还要车接车送,住高级饭店。到上海参加一次订货会议,南京路上的饭店他就吃了个遍。
巨变
生活上的腐化,是政治上堕落的开始。自1977年到1982年春节期间,崔金华伙同厂里几个中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各种手段,向浙江、江苏、上海、天津等六省二市共30多个单位收受和索取贿赂数以万计,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30万元。
就这样,崔金华成了犯罪集团的首犯,被清除出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师季言(原载天津《支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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