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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业的一项新兴事业——评农业专业化服务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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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4-12
第1版()
专栏:

发展农业的一项新兴事业
——评农业专业化服务工作
本报评论员
本报今天刊登的马坡公社举办专业服务公司的报道,对当前农村在农户分散经营的基础上发展社会化的商品性生产,提供了一条重要经验。
实行以家庭承包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制以后,有不少事情一家一户难以办到,这就需要适当的统一经营,需要相互联合。马坡公社及时建立专业服务公司,为农户提供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的各种服务,促进了合作经济的发展。这种为分散经营的农户服务、有利于生产发展的“统”,深受农民的欢迎。
有统有分,有专有联,是社会主义合作经济的特色和优势,我们应当正确地运用它。当前,有两种情况值得注意:一种是认为现在什么都“包”了,没有什么可“统”的了,因而对农民要求统一办理的事也不去积极办;另一种是思想上有老框框,认为只有“统”才符合社会主义,统得越多越符合社会主义,于是靠行政命令,统了那些不宜统的项目和环节,侵犯农民的经营自主权。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生产的发展。我们应当从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根据农民的要求,通过承包处理“统”与“分”的关系,宜“统”则“统”,宜“分”则“分”,这是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重要工作。这种“统”,可以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办好农户要求统一办的事情,不是干涉农户的经营自主权;可以把分散的家庭经营联结到国家计划经济的轨道上,打破小农经济的封闭性,并为农民带来经济实惠,不是象过去那样“合大堆”,重开“大锅饭”。总之,在专业服务上做好“统”的文章,是大有发展前途的。
谁来为农民举办各种专业化服务工作呢?马坡的经验告诉我们,可以公社或县原有的一些业务单位为依托,吸收农村有各种专长的能人参加。要搞好农村专业化服务工作,单靠国家机关和科研单位的技术人员下乡指导和帮助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把基层的站、所、社和农村懂技术的能人组织起来,就地开展服务,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目前,人民公社的农技推广、畜牧兽医、农机管理、经营管理等“几大站”,已经过二、三十年的建设,初具规模,包括国家人员和集体专业人员在内,共有80多万人,这是组织专业化服务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今后在农村体制改革中,要根据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生产的需要,把这些站、所作为农工商联合经济组织的服务体系,实行企业化经营,为发展农村经济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除此以外,有的地方由一些能工巧匠自办各种专业服务户,还有的地方通过农商联营或农民自愿联合等形式,举办各种专业服务组或专业服务公司,也应当鼓励和支持。只要是生产需要、农民乐意接受的,形式不拘一格。这样,新兴的农村服务业就会进一步推动生产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发展农村商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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