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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养女的控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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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4-12
第4版()
专栏:来信

一个养女的控诉
编者按:一个养女的控诉,读后令人愤慨。常孝彬兄弟四人对常孝英的迫害,败坏社会公德,触犯国家法律,对他们决不能置若罔闻,漠然处之,应当给予应有的惩处。不然,就会象当地群众说的那样:不仅妇女的正当权益得不到维护,还会给实施婚姻法和计划生育带来极大的困难。
我今年二十八岁。为了照顾我那膝下无子的养父母,五年前我结婚时,让丈夫到我家落户。谁知我这移风易俗的行动,却遭到养父的四个侄儿常孝彬、常孝甫、常孝龙、常孝奎的激烈反对。他们利用陈腐的封建观念,力图剥夺我的合法继承权,对我一家进行了残酷的迫害。他们接连逼死了我的养父和生母,直到目前,迫害仍没有停止。为此,我要控诉常孝彬等人的恶劣行径,并呼吁全社会都来保护女青年的合法权益。
我一岁半时,因家境贫寒,过继到本县白壁公社西辛安大队常有德家做养女。常有德夫妇膝下无子,他们待我如亲生骨肉。我十九岁参加工作后,也一直尽心地赡养两位老人。1978年,为了给养父母养老送终,我决定让对象到我家落户。养父母听了都很赞成。然而,常孝彬等怕我继承养父母的财产,借此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在我成亲的那一天,身为教师的常孝彬躺在我炕上装疯卖傻,又哭又闹地喊:“小女搞什么男到女家,丢死人了,让俺今后如何做人啊!”他家的人还在我家里烧纸(当地祭死人的仪式),并把新房的墙扒了个大窟窿。
我们忍无可忍,找到了公社和县有关部门。公社司法干部在了解情况后,裁定:常有德的家产由他们夫妇自由支配,他人无权干涉。
一场风波平息了。然而,常孝彬等对我们的迫害却没有终止。
去年11月底的一天,常孝甫(党员)之妻张三妮当着围观的群众,谩骂我年过七十的养父。一辈子为人老实的养父遭此侮辱,一病不起。在病中,他常对我说:“孝英,只因你是个女娃子就遭到这样的欺负。这满肚子委屈啥时能消啊!”12月25日,他老人家含恨离开了人世。
我养父被气死,停丧在地,我养母找到常孝彬,对他说:“现在党和政府允许女儿继业,我老汉遗嘱要女儿摔老盆(农村的一种继业形式)。”他们一听此话,竟说:“没听说闺女还能继承家业,有我们兄弟四个在,这老盆她摔不成!”晚上,他们扬言说:“如果她让闺女摔老盆,我们就不让出殡!”逼得我们母女哭得死去活来。我们万般无奈,才又去公社上告。公社领导给大队写信。大队干部劝了几天,他们仍然不听。12月27日出殡那天一早,他们全家出动大闹,冲到我家屋内,指着我养母破口大骂。
目睹几天来发生的事情,我的生母被气得浑身发抖,忧虑万分。她在常有德灵前恸哭:“大兄弟呀,要知道闺女给了你受这样大的难,俺就是要饭,也不把她给了你呀!”出殡回来,她彻夜不能安眠,第二天早上竟抑郁而死。常孝彬闻讯竟胡说“不是姓常的死在这儿,不能从前门走”。他们几个兄弟堵在前门,逼得我只好把生母的尸体从后门抬走。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和养母商量,卖掉房屋,到别处存身。他们兄弟得知后,又扬言:“谁要敢买房子,就和谁拚了。”现在我家房子既住不成,又卖不成,逼得我养母终日哭泣,我也终日坐卧不宁,更不能安心工作。
我遭此厄运,就因为我是个女子。在社会主义的今天,难道女孩子还要受到这样的歧视和虐待吗?我家的事情发生后,一些群众说:“人少就是受欺负,没有个儿子连日子都不好过。还是要多生,生儿子啊!”这样的恶劣影响,难道还不该引起重视吗?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不得不请求贵报为我做主。
河南安阳县印刷厂 常孝英
(原载《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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