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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林区生活能源的途径在哪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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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4-13
第5版()
专栏:

改革林区生活能源的途径在哪里?
刘壮飞 孙秉衡
我国是个缺林少木的国家,但是,林区居民普遍仍以木材作为烧饭、取暖的生活能源。据调查,吉林省林区居民每年烧柴消耗的森林蓄积占年森林蓄积消耗总量的30%,有的地方竟高达67%。另据《经济日报》1983年2月11日报道: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林区每年烧掉木材200万立方米,相当于这个林区年生产木材计划的50%。据推算,全国各个林区每年烧掉的木材总共有几千万立方米之多。彻底改变这种现状,是直接关系到保护森林资源的一项紧迫的工作。
改革林区生活能源的途径在哪里?有的领导机关和关心林业的同志主张,应该尽快采取以煤代木的办法。我们认为,这种主张值得商榷。从我国的国情和林区的实际出发,借鉴世界上一些国家解决农村生活能源的经验,以煤代木并不是利国利民的新路子。
一、若在吉林省林区实行以煤代木的话,每年需耗煤500万吨左右,相当于现在全省煤年总产量的三分之一左右。不难想见,全国各个林区都这样办的话,一年就要耗掉几千万吨煤,这是个很大的数字。
二、实行以煤代木,国家给予林区居民烧煤的补贴费将是一笔巨大的财政支出。比如,吉林省林区一个五口之家以维持最低限度的温饱计,一年需耗煤4吨,每吨煤平均补贴按10元计算,全省林区一年就要补贴5,000万元左右,这个数字几乎相当于全省林业企业1982年上缴利税总额的50%,占同年全省财政收入的4%左右。显然这笔巨额的补贴费,是地方政府的财力所不支的。
三、以煤代木不仅年复一年地加重运力的负担,而且还要把大量的能源消耗在运力上,从而加剧能源的紧张。
我们设想,改革林区生活能源的途径,应该本着“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实效”的方针,在林区宜林的荒山荒坡、疏林地和灌木林地上营造薪炭林,特别是致力于向荒山荒坡要能源,逐步实现以生物能源为主的复合能源结构。其可行性的根据是:一、林区有营造薪炭林的土地条件;二、营造薪炭林,基本上是取之于自然力的“恩赐”,既省钱,又省事,还能永续利用;三、发展薪炭林,能够兼得多方面的经济效益;四、薪炭林在改善、保护国土环境和农牧业生产的自然条件方面,具有着巨大的防护作用。
积极发展薪炭林,改变林区生活能源的现状,需要有个三五年的过程。从现在着手应该采取下面几项措施。
一、制订全面规划。林业部和各林区的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方面的力量,因地制宜地制订近期和远期相结合的规划,确定不同阶段的可行性对策。例如,组织林业科技人员联合“攻关”,研究并提出不同地域的速生、丰生、高能量树种的培育、引种、推广和栽培管理以及采伐利用、更新技术等方面的对策,使之在有限的林地上获取尽可能多的生物量。再如,研究并制定指导每家每户科学管理、综合经营薪炭林和自留山的行政的、经济的、技术的方法。总之,通过制订规划,达到这样的目的:既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薪炭林,又切实有效地保护环境,使国家、地方、集体、个人都得到实惠。
二、在一两年内,对林区有条件的地方,坚决实现烧柴改革,如期作到以小枝丫、树皮、茅草等代替木材和大枝丫。
三、积极研制和改革炉灶,大力推广各种节柴灶。
四、通过对次生林的抚育改造和人工林的抚育间伐生产薪炭材。
五、要反复宣传、认真落实“谁造谁有谁受益”的林权政策。在这个基础上,教育群众树立长期经营、永续利用的思想,着眼于育林,立足于长远,在资源培育上下功夫,保证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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