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阅读
  • 0回复

大兴安岭零散国有次生林委托社队管理或个人承包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4-14
第1版()
专栏:

大兴安岭零散国有次生林委托社队管理或个人承包
据新华社呼和浩特四月十三日电 (记者谭俊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最近决定,把分布在社队附近又不便于管理的大兴安岭林区零散国有次生林,委托给社队管理或承包给社员个人;对次生林区河流两岸的防护林,也分段委托社队管理或承包给个人。内蒙古自治区还规定,委托管理的林子林权仍属国家所有,承包者对林木进行抚育间伐或低产林改造,应提前半年向上级林业部门申报批准后,在国营林场的监督和技术指导下,按技术规程执行;抚育间伐和主伐的林木收益由林场和受托者按比例分成。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