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阅读
  • 0回复

西藏决定五月份起 科技人员享受优惠待遇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4-16
第3版()
专栏:

西藏决定五月份起
科技人员享受优惠待遇
据新华社拉萨4月12日电 (记者孙明振)西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最近决定,在西藏工作的各族科技人员,从今年5月份起享受优惠待遇。
自治区决定,凡在西藏从事工程、农牧、卫生、教育、科研等专业工作,并已取得“助理”级以上业务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根据业务职称和工作地点海拔高度的不同,每人每月分别发给10至35元的边疆岗位津贴。获得高、中级业务职称的专业技术干部,在医疗、休假、主副食供应、住房、用车等方面都将得到照顾。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农村家属户口,可按有关规定迁往城镇;对长期在藏工作的科技人员的子女,招工时优先安排就业。自治区人民政府还将设立边疆工作荣誉奖章,以表彰长期建藏的科技干部。凡在西藏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表现较好的科技人员,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奖章和证书。
今后从内地招聘的科技人员,经过考核合格,并志愿在藏工作五年以上者,从进藏之日起,即可享受长期在藏科技人员的待遇。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