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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身作则 不搞“下不为例” 沈阳市委狠刹群众意见最大的歪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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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4-18
第3版()
专栏:

坚持以身作则 不搞“下不为例”
沈阳市委狠刹群众意见最大的歪风
本报讯 记者李彦报道:一年多来,中共辽宁省沈阳市委在纠正党内各种不正之风的过程中,坚持以身作则,从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做起,维护党规党法,不搞“下不为例”,使全市党风有了明显好转。
1981年夏秋之间,沈阳市场上烟酒等商品奇缺,好烟好酒从商店和工厂通过后门被“关系户”、“关系人”成批买走,群众意见十分尖锐。市委领导同志认为,要刹住不正之风,不能只管别人,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首先要作表率。在全市干部大会上,市委主要负责同志首先对市委本身的不正之风作了自我批评,宣布取消市委内部小卖店和啤酒的特殊供应。为了纠正以“试用”名义搞低价处理或无偿赠送的歪风,市委几位接受洗衣机试用品的领导同志首先照价交款。为了杜绝以权谋私,市委机关制订了不准接受吃喝招待、不准向基层讨便宜、不准为子女亲友走人事后门等“五不准”公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市委领导同志和市委机关带头作榜样,有力地带动了全市各级党委。由此,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很快把党不管党的软弱涣散局面变成了层层抓党风、维护党规党法的好局面。
市委针对群众意见最大、矛盾尖锐的不正之风,抓典型,办展览,组织党内外讨论,在全市范围内一个方面一个方面地刹歪风,树正气。从1981年下半年到现在,全市先后狠刹了商品走后门、结婚大操大办、领导干部多占住房、在招工招干中搞人事后门、违反政策搞“乡进城”、“农转非”等19股歪风,收到明显效果。
沈阳市委在纠正各种不正之风时,始终坚持一条原则:不论谁搞了不正之风,都要坚决抓住不放,不姑息迁就,不搞“下不为例”,不让搞不正之风的人占到便宜。他们对违纪者,除进行批评教育以至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外,一律要在人、财、物等方面进行退赔和清理。近两年间,全市收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走后门多占的住房109间,清退违反政策“乡进城”、“农转非”1,075人,从种种违反财经纪律者手中追回现款2,500万元。去年春天,贪污受贿、严重违法犯罪的东陵区交建局建房办公室主任韩连生被逮捕法办后,对于在他“给房子,安排孩子”两大诱饵面前丧失原则,为其违法犯罪大开绿灯的8名区局级和处科局干部,市委和市政府分别给予撤销领导职务、开除党籍和留党察看等处分。最近,市委在查处市电线总厂新建职工宿舍中有25套房不明去向的违法案件时,不仅查清了该厂领导用房子拉关系、送人情的问题,还发现了以市经委领导干部为首、涉及7个单位的人员从电线总厂卡占新房的问题。鉴于干部多占住房是群众意见最大的问题之一,沈阳市委正在全市开展干部违纪多占住房情况普查登记,以搞清情况,研究对策,找出全面解决问题的办法。
沈阳市委认为:要纠正种种不正之风,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关键在于增强党员的党性。市委常委首先把这个问题当成民主生活会和整风会的中心议题,并把常委的认识和心得向全市党员干部大会汇报。1982年,沈阳市委围绕增强党员的党性问题,在全市抓了两件大事:一是发动县团以上领导班子普遍整风,二是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党风党纪大检查。在整风中,全市131个县团以上党委班子结合贯彻《准则》,狠刹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结合查找班子软弱涣散根源,检查官僚主义和无组织无纪律问题;结合打击经济领域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深入进行反腐蚀教育;结合企业整顿和当前工作,认真进行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全市各级领导班子整风中揭摆出的1,600多起党风党纪问题,基本上已经得到处理。全市党员经过党风党纪大检查,表彰先进,督促后进,普遍增强了党性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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