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8阅读
  • 0回复

中共山西省雁北地委作出决定 恢复干部参加体力劳动制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4-18
第3版()
专栏:

中共山西省雁北地委作出决定
恢复干部参加体力劳动制度
本报讯 中共山西省雁北地委最近作出《关于恢复干部参加体力劳动制度的决定》,要求把干部参加体力劳动作为端正党风、密切干群关系的重要一环切实抓好。
《决定》强调,恢复干部参加体力劳动制度,既要从严要求,又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不规定硬性指标,实事求是,切实可行。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和每个干部的具体情况分别提出劳动要求,劳动形式可与专业分工、调查研究、岗位责任制、公益活动等结合起来,灵活多样,讲求实效。
为了使干部参加体力劳动制度得以实施、持之以恒,雁北地委在《决定》中强调,必须从领导抓起,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重视和督促检查这一工作,而且要带头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为广大干部作出榜样。(宋锁柱)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