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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供销部门同农民合养耕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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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4-20
第2版()
专栏:

临澧县供销部门同农民合养耕牛
本报讯 通讯员何绍球、文书友报道:位于丘陵山区的湖南省临澧县供销部门,为帮助农民解决养牛缺资金的困难。今年2月份以来,在文家、望城两个公社的五个大队签订了合同,同194户农民联合养耕牛206头。
他们联营的具体办法是:供销社负责从银行贷款解决买牛的资金,待出栏后偿还,贷款利息由供销社负责;供销社还负责开支精饲料和防疫费用,养牛户只出劳力和粗饲料。合同规定,属于正常死亡,由供销社负责,非正常死亡,养牛户赔偿耕牛成本的80%,供销社赔偿20%。出售耕牛时,成本外的增值部分,其纯收入按比例分配:喂一年出售,养牛户得70%,供销社得30%;喂两年出售,养牛户得80%,供销社得20%。养牛户自己购买,给以5%的优待价。
农民高兴地说:这种合养办法,为我们解决了买牛资金的困难,发挥了各家各户优势,遍山野草得到利用,真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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