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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领是责权利统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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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4-20
第5版()
专栏:

要领是责权利统一
映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农村经济发生了神奇的变化;经济责任制的开始采用,使工业和商业活跃起来。为什么会得到这般好的结果呢?根本的原因,就是这样的管理制度把责任、权力、利益统一起来,调动了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在过去的一个长时间内,我们的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根本缺陷,是责权利相分离。企业的权力很小,同它应尽的责任很不适应;企业和职工的物质利益,也没有同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的成果直接挂钩。去掉这些弊病,扩大企业的自主权,保障企业和职工获得应有的物质利益,是完全必要的。但是,不能把这方面的改革,仅仅归结为权和利,而不讲求应当担负的责任。事实上,在责权利三者关系中,责是前提,正是因为必须负起应尽的责任,才相应地给以必要的权力。也只有圆满地完成自己的责任,才谈得上获得相应的物质利益。企业和职工的责任,最根本的是要高标准地完成国家赋予的任务和本职工作,为国家兴旺发达、人民富裕幸福贡献力量,保证国家的利益和群众的利益。责权利统一了,企业内有动力外有压力,充满着活力,我国的经济振兴就大有希望。
唯物辩证法的精髓,在于具体地分析具体情况,正确地处理共性和个性,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的关系。责权利统一,是体制改革中一条普遍适用的根本原则。但是,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单位,由于其内部情况和外部条件不同,责权利的统一应当采取不同的形式。“包”只是责权利统一的一种形式,决不是它的唯一的形式。不能看到农业包出了青春,小企业包出了生气,就把责权利的统一归结为一个“包”字。“一包就灵”在一定范围内是真理,超出了一定范围,到处套用,就会发生谬误。
实践向我们提出,搞经济责任制,一定要抓住要领。要领就是责权利统一。因此,首先要在责权利如何正确结合上下功夫,同时要研究实现责权利统一的形式及保证责权利真正统一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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