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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税代利是搞活企业的重要途径——陕西省宝鸡市经二路百货商店调查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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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4-21
第2版()
专栏:

以税代利是搞活企业的重要途径
——陕西省宝鸡市经二路百货商店调查报告
实行以税代利,国家经济主管部门再不需要象过去那样事无巨细都对企业进行干预,它的职能和管理方法都将逐步得到相应的改革,使之更加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中共宝鸡市委政策研究室 李 铎
宝鸡师范学院政教系 王果清
实行以税代利企业增产增收
经二路百货商店是宝鸡市一家较大的国营商业企业,下设6个营业门市部,有职工143人,固定资金20万元,流动资金11万元。1980年下半年,市政府批准这个商店实行以税代利试点。具体办法是:商店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除向国家缴纳工商营业税外,实现利润的70%作为所得税缴纳给国家,然后再上缴2.4%固定资产占用费和2.52%流动资金占用费,向主管公司缴2万元管理费。剩余的利润,按6∶2∶2比例,分成生产发展、集体福利、职工奖励三项基金,留归企业支配,国家不再拨付各项费用。
实行这种新的经济管理办法后,商店的经营情况发生了明显变化。1980年到1982年,全店销售额、实现利润平均每年递增20%和21%,大大超过试点前增长水平。1982年销售额达到1,073万元,实现利润63万元,分别比试点前的1979年增长73%和75%,人均销售额达到7.66万元,居陕西省商业企业首位。1980年到1982年共上缴国家各项税费133万元,年平均上缴额比1979年增长52.7%。与此同时,企业三年共留利49.8万元,年平均留利16.9万元,比1979年增长50.6%。其中提留职工奖励基金8.96万元,平均每年提留近3万元,年平均奖金额比试点前提高13%。
以税代利使企业有了压力和动力
实行以税代利使经二路商店从国家财政统收统支体制下解脱出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按照这种管理办法,商店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这样,既使他们感到压力,也有动力。几年来,这个商店围绕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突出地抓了以下工作:
1、灵活自主经营,努力把生意做活。
过去,在统收统支管理体制下,商品货源全由当地批发供给,分配什么卖什么,分配多少卖多少,缺乏灵活性和主动性。实行以税代利、自负盈亏后,商店根据市场变化和群众需要,直接从本地和外地的批发站、工厂、外贸、信托公司、社队企业进货,既减少了中转环节,又增加了品种。仅去年一年,就派出405人次,从外地购回价值312.3万元的适销商品,占总进货量的31%,经营品种增加530种。在销售方面,他们做到:一勤(勤进快销)、二快(拉货快、上货架快)、三掌握(掌握本店库存、批发站货源、市场动态)。如过去汽车去西安拉货一般都得二三天,现在当天往返,当天上货架销售。
2、不断完善经营责任制,调动职工积极性。
实行以税代利后,职工奖励基金脱离工资总额,直接和企业经营成果挂了钩。结合这一点,商店建立内部经济责任制,实行了指标分解、定额包干、三级考核,联利计奖的管理办法。商店对门市部实行“五定”:定人员、定销售额、定品种、定资金周转、定劳动效率;门市部对营业组实行“四定”:定人员、定销售额、定品种、定资金;柜台营业组对营业员实行“三定”:定出勤率、定销售额、定差错率。营业组长以上干部明确职责范围和应负的责任,实行职务津贴。责任明确后,逐级签订包干合同,用合同制把责任制固定下来,逐月检查落实,按完成情况进行奖励。实行这种办法,商店、门市部和职工个人的责任和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增强了职工的责任心。各门市部和营业组为完成自己承担的任务,人人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如一、二门市部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实行两班营业,营业时间由原来9小时延长到12小时,既扩大了销售,又方便了群众。
他们对个别散慢的职工单独订立合同。一门市部有一个青年营业员进店以来经常迟到早退、吵嘴打架、顶撞顾客,各营业组都不愿要。去年8月,商店分派他联系业务,给机关工厂送货,并和他签订了合同,规定每月必须完成6,500元销售额任务,如当月能完成,发给全月工资和平均奖;如完成当月指标50%以上,只发工资不发奖金;完成50%以下,免奖并扣发当月工资20%。合同使这个青年营业员起了很大变化,他信守合同,月月超额完成任务,销售额最高达到1万多元,月月都拿到奖金。看到他的变化,职工群众高兴地说:“责任制真顶用,给勤人鼓了劲,给懒人治了病”。
3、实行民主管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实行以税代利后,经二路商店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重大问题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职代会有权监督商店经营管理并选举、罢免商店经理、副经理、门市部主任、副主任。全店实行了门市部主任由职工直接选举,副主任、营业组长由主任提名组阁,各营业组人员自愿组合,允许职工在本商店内部自由流动等办法。如去年新建的第二门市部开始营业时,职工自愿报名,门市部主任挑选12名职工齐心协力,生意做的很红火。5个月实现销售额35万元,人均销售额达3.2万元。今年初,全店对各营业组按自愿组合的办法作了一次大的调整。少数因业务技术不熟练或表现不好没有人要的人员,由商店集中起来组织学习培训,对个别确实不适应营业员工作的,就调离营业员岗位去当辅助工。现在职工精神面貌发生很大变化,服务工作出现新的景象。一些没有被组合进去的职工,也深知自己的不足和缺点,都能愉快地服从组织分配,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以税代利实现了“国家得大头”
企业以税代利、自负盈亏,并没有改变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这主要表现在:①企业盈利不能全部或大部归企业而是以所得税形式上缴国家;②生产资料所有权仍属国家,用企业留成资金新增添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也属国家所有;③企业经营仍受国家计划指导,主要领导人由组织任命;④基本工资及工资奖励基金在企业实现的劳动总量中所占比重,由国家统一规定。因此,实行以税代利、自负盈亏,国家对企业的所有权没有变,但在管理制度和分配形式上却有了重大的改变,国家与企业由经济利益的支配关系变成分配关系,这是对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的完善。同时,企业在财政上对国家的义务更加明确,使国家财政收入有了可靠的保证。从经二路商店的情况看,1980年以前,每年上缴利润都徘徊在20万元左右,1980年以后,上缴所得税以20.7%的速度递增,这说明利改税是符合国家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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