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阅读
  • 0回复

此“禁”何时了——对山西文水县乐村大队社员承包石灰窑的调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4-21
第2版()
专栏:

此“禁”何时了
——对山西文水县乐村大队社员承包石灰窑的调查
山西省文水县孝义公社乐村大队村西的公社石灰厂有五个石灰窑,从1981年初承包给社员后,整天烟雾缭绕,拉运石灰的汽车、拖拉机来往不断,生意十分兴隆。可是从去年4月初到现在,这五个石灰窑却再也不冒烟了,有的窑已开始坍塌。这是为什么呢?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孝义公社石灰厂不但在乐村村西有五个石灰窑,经有关方面批准,在太原市西铭公社几个大队也开办了一些石灰窑。过去,由于每年收利甚微,这个厂成了公社的包袱。1981年初,公社决定把石灰厂承包给社员来办。有烧灰经验的乐村大队社员张勇联合另外10户社员要求承包,每年向公社交利润1.6万元,同公社签订了合同。这些承包户借款买了两部载重五吨的柴油汽车,每天起早贪黑拉运原料,守窑烧灰,当年纯收入七万多元。还清买汽车的借款后,每家分得近4,000元。去年2月初,联营户扩大到32户,生产又有发展。
但是,好景不常。去年4月,文水县有关部门只根据一些传闻,便把张勇等社员列入全县要打击、清查的“大案要案”,并认为张勇是个“全料货”,既有雇工剥削(把32户社员联营生产说成张勇雇用了几十人)、私人购买汽车搞长途贩运,又有私人经商(卖石灰)等。去年4月2日,以文水县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打击经济领域里严重犯罪活动办公室”派人来到孝义公社,宣读了“三停”(停止生产,停止运输,停止使用银行财产)的决定,并当即把承包户的汽车行车执照扣留。以后查来查去,没有查出什么把柄,便以这些联营户买卖过柴油为由,说他们“倒贩柴油”,指令交出1.5万元“非法利润”,解散联营承包组织。
据记者调查,所谓“倒贩柴油”问题是不能成立的。烧石灰需要青石。乐村村西的五个石灰窑离采石场约20里,来往靠汽车运输,另外还要到70里以外拉煤炭,县里每月分配给他们的柴油只够用几天。为了正常生产,他们才四处寻买柴油。当他们听说到陕西省长庆油田第一采炼大队可买到柴油后,便在县社队企业局开了证明,前去购买。长庆油田是国家新建的一个油田,由于交通不便,第一采炼大队采炼的柴油,国家商业部门无法收购,同时由于采炼时间不长,所产柴油不在国家统配计划之内,上级领导部门同意这个单位自行销售
(记者已核实)。承包户烧的石灰年产量近万吨,行销太原市等地180多个厂矿。帮助灰厂运销的拖拉机柴油不足,看到他们能买到柴油,求他们帮助买一些,这些承包户在征得公社领导同意后,便用自己的汽车到第一采炼大队为这些大队拉了40多吨柴油,以油田出售的油价加运费,卖给了这些大队。
从去年8、9月开始,这些联营户派出代表,多次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都无济于事。今年1月初,吕梁地区行署专员王瑞生得知此事后,专门给文水县委主要负责人写信,认为“以户联营集体合作生产的方向是正确的,应予鼓励和支持”,对于出现的问题,应“积极引导,趋利除弊,促进承包生产的发展”。接着,地委书记王国英也明确要求文水县委正确处理此事,让这些承包户尽快恢复生产。但县委主要负责人拒不执行。这些社员户是烧石灰专业户,没有承包土地,十几个月停止生产,生活受到影响。他们盼望县里尽快撤消禁令,早日恢复生产。 本报记者 杨玉良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