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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机关、街道合办托儿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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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4-21
第3版()
专栏:为了下一代

柳州机关、街道合办托儿所
广西柳州市委、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在一个大院内办公,院内没有托儿所,干部要求解决三岁以下孩子入托的呼声很高。这是一件大事,市领导责成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科着手筹办托儿所。
办托儿所的房子、设备比较好解决,但没有编制,保教人员从哪来?行政科长想来想去,只有依靠群众,便去找大院所在地居委会主任老孙同志商量,请街道派人来办。街道上正有不少闲散劳动力和待业青年。居委会挑选了老、中、青五个人,经行政科审核同意,签订了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权限、收托办法和收费标准、工资待遇等,托儿所很快就办起来了。一个月内就收托了大院内外三十二个孩子。托儿所办起后,解决了职工的困难,受到了群众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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