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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农村的钱 办农村的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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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4-22
第2版()
专栏:

用农村的钱 办农村的事
本报评论员
我国农民拥有的资金四年增长一点三倍,这象一面镜子,反映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的大好形势。多年以来,由于受“左”的影响,农村经济单一,农民收入水平低,资金缺乏,积累缓慢,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农业贷款的增加额,一直大于同期农村存款的增加额,即贷大于存。现在,这种局面扭转过来,变成了存大于贷。从农贷看农村,令人信服地说明了党的农村政策的巨大成功。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村要办的事情很多,所需要的大量资金从哪里来?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是,农村建设以“社队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支援为辅”。“用之于农”的资金,主要靠“取之于农”。这个道理,过去为一些同志所忽视。有些地方、有些人,习惯于伸手向国家要这要那,不善于集中和运用群众的力量,尤其是不善于集中千家万户的力量。现在,农村开始富裕起来了,农民手中有资金八百多亿元,只要采取正确的政策,落实措施,把农民向生产、建设上投资的积极性发挥出来,把国家力量与农民群众力量结合起来,就可以在农村兴办起更多有利生产、有益群众的事业。
农村存款增加额大于贷款增加额的新情况,为信贷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怎样进一步发挥农业银行和信用社的经济杠杆作用,“用农村的钱,办农村的事”,做到存贷两旺。现在的问题是,农贷的源头活了,但渠道还不很通畅;“存”旺了,“贷”还不够旺。农村信贷工作面临着从体制上、思想上和作风上进行一系列改革的任务。在这里,中心点是怎样面向群众,把工作的基点放在依靠群众力量上,把过去主要同社队集体打交道,转向同千家万户直接打交道,切实做到为亿万农民服务,为农业生产服务,争取早日实现存贷两旺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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