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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领导人多占住房事也应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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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4-23
第5版()
专栏:答复

包头市领导人多占住房事也应管
据报载,包头市百货公司党委书记陈有善依仗职权占据住房四处,虽是事实,但在包头市比较起来,并不算突出的。据我们所知,在包头市委书记、市政府领导成员当中,除少数人外,都依仗职权多占了住房,少则三五处,多则七八处。最多的某副市长,一人竟占住房达11处之多,无人看房,便用狼狗看家。此类事情,在包头市尽人皆知,也曾有人向市领导、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反映过,但至今无人过问。陈有善多占住房事应管,市领导人多占住房的问题更应该管!
包头市 几名百姓
你报转来“几名百姓”写的《包头市领导人多占住房事也应管》的来信清样后,我们立即进行了核对。其中提到“在包头市委书记、市政府领导成员当中,除少数人外,都依仗职权多占了住房,少则三五处,多则七八处”的问题,据我市人大常委会去年调查,这种多占房的情况确实有,有的占三处,有的四五处,其中有一位副市长占五处,一位副市长占六处。但现在还没有发现“一人竟占住房达11处之多,无人看房,便用狼狗看家”的。另外,我们还发现有些旗、县、区、局、公司的少数领导干部也有利用职权为已婚的子女和亲属要房的情况。为纠正建房分房中的不正之风,今年元月我们已专门发出了一个通知。
领导干部多占房子的情况很复杂,原因也很多,我们正在制定“坚决纠正建私房和分房中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即将提交市委讨论,决定后即抓紧进行这项工作。
中共包头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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