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阅读
  • 0回复

要为改革开“绿灯”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03
第1版()
专栏:短评

要为改革开“绿灯”
改革经营管理体制,各行各业要统一步调,分工负责。分工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某种分工一旦形成,要想贯彻“统”的精神,常常比过去“分”时难得多。当涂县财政局等五单位为商业体制改革大开“绿灯”的经验,说明难可以转化为不难,关键在于对改革要有积极的态度和协调一致的指挥。
改革,需要有关方面同步前进。改革犹如开路,从无路处开出路,把弯路开成直路,把小路开成大路,必须破一些东西,立一些东西。如果有关单位都以自己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墨守成规,不开“绿灯”开“红灯”,新的直路、大路恐怕永难出现。
当然,对现行的“有关规定”要作分析,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妥善处理;对改革是否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更要作分析,不能放弃职责,不监督,不检查,一律开“绿灯”。但是当前更应当注意的是:从大局着眼,高瞻远瞩,使业务和职权的分工,既有“统”,又有“分”,变改革的阻力为改革的助力。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