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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决定三年内根本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 把盖干部宿舍和纺织厂的钱用于建校舍,十万人的县筹集教育经费一百六十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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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04
第3版()
专栏:

明溪县决定三年内根本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
把盖干部宿舍和纺织厂的钱用于建校舍,十万人的县筹集教育经费一百六十万元
本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中共福建省明溪县委于4月召开的县委扩大会议作出决议:实行县、社、队三级分工,分别负责城关和其它公社、大队所在地学校的校舍修建工作,争取三年内使全县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善。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明溪县委把教育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重视智力投资。1981年春,县委作出决定,将盖机关干部宿舍的40万元,用于扩建明溪一中和县实验小学校舍。去年又作出决定:缓建一座县办纺织厂,用建厂的30万元,加上地方财政的11.3万元,共41.3万元作为二中盖宿舍和礼堂的资金。
这个只有10万人口的县,仅去年和前年,就为教育事业拨款102万元。县委负责同志还深入建校现场办公,亲自解决征用土地和协调计委、财政、物资、教育等部门的工作,大大提高了施工进度,保证了建校工程的完成。目前,全县已竣工校舍7,000多平方米,还有9,000多平方米校舍正在施工中,已做到每个比较大的自然村都有了学校。
县委做出榜样,社队也舍得出钱办教育。胡坊公社两年来自筹教育经费9万多元。这个公社10所小学的教室原来都是“干打垒”,现已有5所改建了砖木结构的新教室,还有5所计划在明年底全部改建完成。两年来明溪县、社、队三级自筹教育经费160万元。他们在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还采取多种办法调动老师的教学积极性,现在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名列全省前茅。最近,县委扩大会又决定:县、社、队三级分工,多种渠道筹集教育资金,争取三年内做到每个学校有新教室、操场、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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