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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县采取五条措施 鼓励社员承包粮田 发展粮食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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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07
第2版()
专栏:

余姚县采取五条措施
鼓励社员承包粮田 发展粮食生产
本报讯 记者林宗平、通讯员张德喜报道:浙江省余姚县委和县政府,采取五项措施,鼓励社员积极承包粮田,发展粮食生产。
余姚县共有粮田面积40.9万亩,每年为国家提供商品粮1.4亿多斤,是浙江省主要产粮县之一。去冬以来,一些生产队社员不太乐意承包粮田,感到发展粮食生产困难多、负担重,收益不如其他各业。县委和县政府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了以下几条措施:
一、减轻粮食承包户的负担。过去,许多社队公益金的提留和干部误工补贴的负担,都是按田亩计算。因此,谁承包田亩越多,负担越重,影响了粮食专业户的积极性。现在公益金的提留,规定按全队劳动力负担,避免了承包粮田越多负担越重的现象。
二、化肥除按粮食生产的面积分配外,还有一部分化肥按提供商品粮的数量分配,提供商品粮越多,分配也越多。
三、社队企业的一部分利润返还分配,主要按提供商品粮分配,改变了过去按工分和人口分配的办法。
四、对粮食专业户的资金贷款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都优先给予照顾。
五、国家收购的加价粮和加价油菜籽任务,按提供商品粮分配到户,提供商品粮越多,享受加价粮食和油菜籽的收入也越多。
余姚县通过上述各项措施,有效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原来有的社队粮田承包不下去,采取上述措施后,很快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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