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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认真整顿街道居委会 依靠群众自治组织维护社会治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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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07
第4版()
专栏:

青岛市认真整顿街道居委会
依靠群众自治组织维护社会治安
本报讯 通讯员蔡晓滨报道:去年以来,山东省青岛市认真整顿城市居民委员会,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促进了社会治安秩序的好转。
过去,青岛市有些居委会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干部年龄偏大,工作职责不清,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青岛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了由民政、公安、司法、妇联等单位参加的工作组,着手对居委会进行整顿。
他们在对居委会干部进行思想教育的同时,自下而上改选了居委会。据统计,全市有80%左右的居民参加了小组长的选举。居民小组长选出后,由小组长会议选出居委会委员5至9人,再从委员中推选出正、副主任1至3人。新的居委会产生后,组成了民政、治安保卫、文教卫生、调解、妇女五个常设委员会,负责处理居委会的日常工作。新选的各居委会干部,平均年龄降低,文化水平提高。
整顿后的居民委员会,干部责任心强,干劲大,工作有了很大起色。在今年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活动中,全市各居委会积极带领群众创建“文明街、巷、楼、院”,涌现出一大批文明礼貌单位,受到了市政府的表彰和奖励。全市600多个居委会,绝大多数兴办了生产与生活服务事业,拾遗补缺,既安置了待业青年和社会闲散劳力,又方便了群众生活。新成立的居委会,干部职责明确,各抓一条战线,使一些问题得到了及时的解决。一次,市南区莱芜一路23号庄、崔两家因盖小房发生口角,以致动手厮打起来。他们所在的居委会调解委员、退休干部王予赉,多次登门,反复做劝解工作,使庄、崔两家言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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