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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杀熊猫 国法不容 冷志中被判刑两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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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09
第2版()
专栏:

猎杀熊猫 国法不容
冷志中被判刑两年
本报讯 通讯员董白、李许报道:4月22日,四川省汶川县人民法院在卧龙特区召开公审大会,依法判处猎杀大熊猫“憨憨”的罪犯冷志中有期徒刑两年。
卧龙特区位于四川岷江上游的汶川县境内,被称为“熊猫之乡”,是新建立的保护自然资源的特别行政区。今年1月3日,汶川县卧龙公社社员冷志中,在大熊猫研究中心生态观察站区域内,安放了六十多根捕猎野生动物的钢丝绳套,将戴有无线电遥测仪的大熊猫“憨憨”勒死。然后割断无线电遥测仪颈圈,剥掉熊猫皮,把熊猫肉背回家中煮食。
“憨憨”是只雌性大熊猫,是原卧龙自然保护区熊猫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对象之一,这里曾为古生物研究提供过重要的科学依据。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对冷犯判刑,教育了当地干部和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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