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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保证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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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11
第8版()
专栏:调查汇报

一定要保证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
本报记者 孙光 陈黎
为了查清“恕不留名”的读者来信反映的问题,记者于3月21日首先到了南京。在江苏省委组织部,我们又看到另一封“匿名信”。信中说:在这次徐州地、市合并中,“几个月的时间提升了六批干部,共100多人;某单位撤销前,每人发一条毛毯,××公司搞‘小金库’”,等等。两天后,我们来到徐州市,先后接触20多个单位和部门,听取了40多人的意见。他们中有原地、市委书记,局、科级干部和普通工作人员。
访问中,反映最强烈的是如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个是滥提干部问题。对此,我们曾查阅了原地直机关的部分干部任免报告和批件。这些材料告诉我们,从1982年11月16日宣布地、市合并起,到1983年2月26日正式合并止的三个月零十天中,地委组织部比较集中地批了12批,计91人。这些干部大部分被提为科级、副科级。这次提干的面相当广,地直机关和下属的农业局、水利局、矿务局、司法局、机械局、交通局、公安局、法院、物资局、商业局、基建局、人事局、卫生局、地区医院、教育局、纺织品公司、农委、农科所等,都有一批干部被先后任命。据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说,这些同志大部分是机构合并前报的。但从呈报材料上看,有三分之一是10月以后报的,23人是11月以后才报的;有个别人是当天报当天批的,有的被批准提干时还是“以工代干”。原地区某局长在今年2月24日参加的一次公司党委书记会上还说:马上就要合并办公了,要提拔的干部就赶快抓紧提拔,不能再等了。更奇怪的是,有的干部任命是口头宣布的,没有正式批文。如原地委办公室的两位同志,就是去年12月21日组织部口头通知同意为副科级秘书的。
如此滥提干部,群众怎能没有意见!他们问道:1982年11月16日宣布地、市合并的大会上明明传达过省里的规定,地、市合并中,人、财、物一律冻结。但是,作为撤销单位,为什么还要提拔这么多干部,难道现有的领导干部还少吗?滥提干部的结果是,机构更加臃肿,显然不符合改革机构的要求。原地直下属机关有的科,光科长就七八个,有的科只有科长没有一般干部。由于干部调整幅度大,有些人难以适应目前所担任的工作,结果给工作和生产带来损失。许多同志反映,这个问题不解决,将会给工作带来更大的损失。
另一个问题是侵占国家资财和突击分房。不少人向我们反映,××公司分钢丝床啦,××局分红松啦,等等。由于时间有限,我们仅仅了解了其中几件。如原地区环保局去年11—12月,分给每人2.5米涤纶布、一双皮鞋、一件棉大衣、一双皮手套,每人平均价值80余元;原地区广播局将单人宿舍的桌子和柜橱,全部分给了个人;另如交通监理站,在徐州市至今还没有液化气的情况下,从外地购得一批液化气罐,分给职工每人一套,价值100多元;原地区物资局机电金属公司撤销前,拿出5吨钢材给职工做沙发,却作为“库存损耗”报销掉了。至于突击分房、把办公室当宿舍的事也屡见不鲜。如地区机电服务公司建房100套,刚建到第四层,房子已分配到户。原地区外贸局有幢宿舍楼尚未破土动工,房子已按图纸分配到各单位。有些单位的办公楼也搬进了家属。如原地区物资局就有约三分之一的办公室被占,搞得合并后局办公室拥挤不堪。
上述种种情况,原市里有些单位也有。
为了保证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目前,从江苏省到徐州市,上上下下对徐州出现的上述“大捞一把”的不正之风已重视起来。省委已派纪委的同志到徐州调查,徐州市委常委也决定由市纪委牵头带领检查组,哪里有问题就到哪里去查。我们相信,在省、市领导机关的重视下,读者反映的问题一定会得到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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